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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走过去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低声说:“爷爷,我在银城遇到我大师公,也是你师兄欧云飞了。”
秦明月的脸色明显变了一下,眼角突突跳动了几下,情绪波动起伏,过了会才缓和下来,冷哼一声道:“那个老不死的,他居然还活着,身子骨怎么样,硬朗着吗?”
看起来爷爷对欧云飞与自己当年的恩怨还是耿耿于怀,至今心结都没有打开,秦风低下头说道:“他身体挺好,前天晚上还救了我一条小命呢。爷爷,你们这么多年了,天大的恩怨也应该释怀了吧。他现在一个人住在一家大宅院里,感觉他很孤独。”
“不可能!”秦明月斩钉截铁地说道:“我跟他是死仇,不死不休,这辈子根本不可能和好如初。”
秦风踌躇片刻,小声道:“那……你们的事,能给我说说吗?”
“住口!”秦明月恼怒地低吼道:“我们这一辈人的恩怨,不需要你们小辈来评价。我警告你,就算他救了你一命,你也要跟他划清界限。这个老不死的,接近你肯定有目的,你千万不要上他的当。”
秦明月很少如此暴怒,很显然那一桩陈年往事在他心里如鲠在喉了三十多年,至今仍然不愿说明。老一辈的人,有些东西看得比天还大,绝对是他们不可触碰的逆鳞。
秦风不敢多说,喝完一杯茶,起身进了厨房帮忙。
六点半的时候,村子里已经人来人往热闹起来,余昔等人这才懒洋洋地起床,打着哈欠伸着懒腰,显然还没有完全睡醒。
在都市里,上班族都是夜猫子,晚上玩到很晚,早晨起床就像是上刑场,八点半上班也要磨蹭到七点五十几分才起床,匆匆洗漱后就出门上班。早晨普遍是一幅没睡醒的样子,可到了夜里却一个比一个精神抖擞。相对来说,乡亲的人生活更规律,也更健康。
秦风在后院的台阶上摆了几只脸盆,余昔等人从房间里出来后看到人家一家人早就洗漱完毕,早饭都快坐好了,脸色一红,急匆匆跑到后院洗漱刷牙,回到房间里开始整理仪容,化妆换衣。
早饭是小米粥和馒头,就着咸菜和野山菜腌制的小菜,一个个吃得喷香,赞不绝口。吃完饭,秦明月祖孙三代人去济世堂那边继续施工盖房子,余昔等人从商务车里搬下来各种仪器和检测设备,开始化验检测黑金断续膏,以及昨天秦风拿出来给他们洗漱用的药液。
据霍月兰介绍,她的皮肤保持这么好,青春常驻就是经常用这种药液沐浴,另外配合一种口服的美容液,就是经常使用这两样药物,她才能保养的这么好。
说起来,这是秦志戬为了妻子能够永葆美丽容颜,煞费苦心改良了一张古方,自己配置出来的,效果的确是不错,但仅限于秦家人自己用,根本就没考虑过做什么美容产品。
然而余昔第一眼看到霍月兰就始终在追问不休。不得已,霍月兰才告诉她,这让余昔大喜过望,如果能开发这款美颜驻容产品,那绝对是成为天下妇女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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