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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鹿群(第1页)

第二十四章鹿群

来回三十里地的路程,再加上在煤矿那里并没有耽误多少时间,所以当石熊和快马回到高树部落的时候,天色才刚刚过午。

这个年代的切洛基人和华夏的老百姓差不多,几乎不吃午饭。他们往往都是在大约上午十点左右的时候吃一顿饭,然后下午五点左右的时候吃一顿饭,一天就两顿饭。

这个习俗让石熊真的是很难受。自从来到这个年代之后,别的都还好说,可唯独这吃饭的问题真的是让他挠头。

作为一个大吃货帝国出产的精英饕餮,又怎么能够忍受一天才吃两顿饭呢?要知道当年哥们在博物馆工作的时候,早餐、午餐、晚餐乃至宵夜,那可是一顿都不能少啊。虽说来到这个年代之后每天都能吃到纯天然的野味,可架不住吃不饱啊。

尤其是获得了这副庞大的身躯之后,每天需求的热量要更多了,于是在来到这个年代之后,除了开始躺在爬犁上的那几天之外,这几天石熊总是在艰难的和不断抗议的肚子做斗争。

把捡回来的煤扔进了自己居住的木屋,石熊就带着快马再次骑着马走出了部落,当然,在他们俩屁股后面又跟了俩尾巴——兔子嘴和硬骨头。

硬骨头是长毛牛部落为数不多的生还者之一,岁数比石熊还有快马要小几岁。正如他的名字一样,这家伙就是一块硬骨头,在长毛牛部落之战中,这个小家伙身上挨了四箭,虽然都不是什么要害,可是他愣是一声不吭的坚持了下来。

至于兔子嘴,这个名字的来历很简单,因为这家伙长着一张兔唇嘴

不过和硬骨头不一样,兔子嘴是高树部落的,岁数和硬骨头差不多。因为一张嘴的缘故,这个小家伙在高树部落中很不受待见,哪怕他亲爹亲娘都不太喜欢他。倒是上一代卡布鲁祭祀和这一代的卡布鲁祭祀红云对他很好,时不时的给他接济点食物,所以从小兔子嘴就是红云的小跟班。

石熊自从成为了红云的守护者之后,兔子嘴就不声不响的成为了石熊的小尾巴,当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跟着这个新来的大个子有饭吃

没错,作为一个灵魂依然是大吃货帝国的精英,石熊真的是忍受不了高树部落的饭食,所以,他每天午后都会悄悄地走出部落,或者是到西边的利特尔里弗河捞鱼,或者是到北边的野地中套兔子,要不就拿着弓箭去南边的大山中打鸟。反正高树部落的其他人都是一天两顿饭,可石熊每天总能吃三顿,而且额外加餐的这一顿吃的都不孬。

得益于这副身体那强大的捕猎技能,再加上石熊从后世网络上看到的很多捕猎技巧,每次石熊出去,总能收获数量不菲的猎物。

一开始只是石熊一个人忙活,后来快马和硬骨头加入了进来,然后在前两天,兔子嘴也加入了进来,石熊终于也摆脱了开局一个人的悲催场面,最起码他用源源不断的食物捕获了另外两个小家伙的胃。

因为人多了,所以石熊这几天都是在南边的大山中或者北边的荒野中捕猎。今天的运气很不错,刚进入到北边的荒野,他们一行人就遇到了一群正在悠然进食的大家伙。

“麋鹿!是麋鹿群!”兔子嘴兴奋的小声说道,可即便他的声音很小,但机警的鹿还是纷纷抬起了头向四周张望,不过在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这群数量在十三四头左右的鹿又纷纷低下脑袋继续进餐。

在这个时节,在野外已经很难找到可以进食的野草或者是草根了,而这一片荒野因为处在高树部落的控制范围内,所以平时很少有食草动物敢来这里进食,这里的食物对于这群已经饥肠辘辘的鹿来讲,无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这群鹿大概是饿坏了,这才从别的地方迁徙了过来。

石熊回头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几个人立刻就不吱声了,纷纷的伏下了身子,隐藏在荒草之中。

兔子嘴说错了,而且恐怕整个北美印第安人都错了。因为眼前这群鹿并不是麋鹿,确切的说,这群鹿在后世被称为加拿大马鹿。

这是一种在体型上仅次于驼鹿的大型鹿,不说别的,仅仅是体型就要比麋鹿大出很多。不过在这个年代,别说是印第安人了,就算是后世也有很多人都很容易把马鹿和麋鹿搞错了。

和后世加拿大马鹿只生活在寒温带不一样的是,在这个年代,加拿大马鹿遍布北美各地,它们的踪迹甚至能够到达中美洲的墨西哥。

不得不说,在这个年代的北美,绝对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虽说大部分北美印第安人以游猎为生,可仅仅指望着北美印第安人的猎杀,是远远无法和这些特别能生的野生动物较劲的。

在这个年代,你就是让北美印第安人可着劲儿的猎杀,绝大部分没有掌握热兵器的印第安人永远也无法把这些野生动物猎杀到濒危甚至是绝种的地步。只有当热兵器大规模在北美铺开之后,这些大型的野生动物才会被人类杀的差点绝种。

在欧洲殖民者进入到北美之前,生活在北美大陆的北美野牛保守的数量估计也超过了六千万头。这些野牛被北美印第安人猎杀了几千年数量都不曾减少,可从美国建国到二十世纪这短短不到二百年的时间,超过六千万头的北美野牛就被掌握了热兵器的美国人杀的差点灭种

石熊自然不会给身后的这些小伙伴解释马鹿和麋鹿的区别,他悄悄地站起了身子,发现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距离那群马鹿还有一百多米。

在这个位置,哪怕石熊自诩力大无穷,可以把手里的加重骨矛投掷出这么远,可准头就不敢保证了。

所以石熊给身后的小伙伴们做了一个安静的手势,手里提着那把特意加重的骨矛,弯着腰借助着一米多高野草的遮掩,缓缓地向着那群马鹿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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