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意识瞬间陷入黑暗!
而黑暗中,似乎又有一道苍老身影在眼前浮现。
方恒只感觉自己出现在了一片虚无空间之中,这里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概念。
而待眼前的那道身影渐渐清晰,方恒的瞳孔在极短的时间内骤然放大了,然后便是一声惊呼:“师父?”
“小兔崽子,总算见面了啊”
这道似乎是由纯粹的灵气凝聚而成的身影飘到了方恒身前,那苍老的脸上,笑容就和方恒印象中的如出一辙:“下山的这一个月的时间,过得怎么样,叶家的两个丫头,你还满意吗?”
方恒盯着师父看了半晌,他也是看出来了,这并不是师父,只是师父的一缕神魂,借助他的灵气在和他互动罢了。
此刻,方恒的意识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意识海,想来是师父提前在玉佩中留下了一缕神魂,待玉佩破碎,这道神魂就能借助方恒自身的灵气“活过来”
从原理上来说,其实就和提前录好的视频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在于,视频是死的,没办法改变,而这一缕神魂,却是能够根据方恒的反应做出回应。
“什么两个丫头啊,我不信你什么都算到了,还不知道老大叶雨倩不甘寂寞”方恒的眼角噙着泪,但在师父面前,他还是习惯性的瞎咧咧了起来。
师父或许并不是这世上最了解方恒的人,不过他却是最能忍受方恒脑回路的人。
“哈哈”
方问天大笑了两声:“我当初也只是让你娶了叶家小女,但我也没说让你具体娶谁啊,那你说说叶雨菱这妮子怎么样,当初我见到她的时候,她还在吃奶呢”
“你具体想问什么?”方恒狐疑的看向了老者。
方问天:“比如身材啊,长相啊,性格啊,适不适合生娃之类的。”
方恒眼珠子一瞪:“我就知道你个浓眉大眼的老登,以前我怎么就看不出来呢,你挺会玩儿啊,那你先说说白家的大奶奶和贺家那位家主身材性格怎么样,她们适不适合生娃?”
“唉”
方问天突然叹息了一声:“为师以为死了之后你能有所改变,却是不料你怎么还是这副德行,老子一看到你就来气”
方恒咬牙切齿:“少废话,你先说清楚,究竟是谁弄死你的,是不是方洪凯那老小子,你直接告诉我,我也省事了许多,懒得调查了。”
但却是不料,老头沉吟了片刻后,竟是诡笑了起来:“谁说为师死了?”
方恒:“??”
“我亲手埋的你,你现在可能都烂得只剩一堆白骨了,你搁我这儿扯什么犊子呢?”
“小东西,你还是太年轻了!”
方问天乐呵呵的道:“你就不想想,以为师的修为,这世上谁能在你眼皮子底下杀了我?”
方恒的眉头皱了起来:“我当然想过这个问题,不过我后来发现了一些很奇怪的东西,比如能够直接重创神魂的灵宝,所以我怀疑”
“你怀疑是有人偷袭伤了我的神魂,然后故意制造的凶杀现场?”
方恒深吸了一口气:“行了,你也别卖关子了,究竟是怎么回事,赶紧说清楚,我不信你费劲巴拉的留这么一缕神魂给我,什么都不说。”
大学生张青山,被打成瞎子,开除学籍,回归乡里,却得到奇异传承,从此咸鱼翻身,治病救人,种田养殖,带领村民发家致富,顺便跟小姐姐谈谈情说说爱...
雷高岭之花为爱下神坛的狗血虐文又名寸骨殇高岭之花深情攻身世凄惨坚韧受所有人都想不通池律为什么会喜欢上唐松灵,包括唐松灵自己。毕竟高岭之花和乡间野草放在一起怎么看都不协调。因此,当得知池律被甩时,所有人都觉得唐松灵是不是疯了,给脸不要。七年之后,再次相逢。池律还是人人仰望的矜贵公子。唐松灵还是和之前一样的落魄潦倒。池律用指尖挑了挑他沾了泥的黄色马甲,促狭道这就是你说的回归正常生活?他看着在唐松灵怀里撒娇叫爸爸的小孩,只觉得这么多年的撕心裂肺,夜不能寐,都是一场笑话。然而就在他真正准备放下执念时,一句无心之语,真相初显端倪,他穷追不舍,抽丝剥茧,痛不欲生。七年之前,我去奔赴与你的约定,也许是上天注定,这条路永远都走不到头。救命之恩,不得不报,亡人之子,终生相托,这其中苦涩,说不清,道不尽。你我之间,隔了多少阴谋算计,多年之后见你的么每一眼,都是上天的恩赐一寸伤骨,一幕夜色,都成了池律心底愈合不了的疤痕。预收CP1424379高冷攻VS美人受一句话简介美人报错仇的酸爽故事~...
2002年有三件大事,第一件是上海获得了世界博览会的举办权,第二件事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第三件事是陆渐红失恋了。陆渐红经过调岗,要离开熟悉的家乡小镇。...
从前我以为,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男人不会出轨,那个男人一定是我老公。直到那一天,我撞见他与另一个女人缠绵,面对重重背叛,我最终走上了复仇之路...
你可曾想过,在波云诡谲的梦境深处,潜藏着一个真实的世界?你可曾想过,在每一场被新闻报导的大灾难背后,都掩埋着不为人知的真相?十八岁生日那晚,李奥做了一个梦。梦中有幽暗的地牢嗜血的怪物。他拿起身旁的铁剑,斩断了怪物的首级。然后,他醒了。站在浴室的镜子前,他嘴角微微扬起。因为镜子中的他,眼睛跟梦中的怪物一样,猩红...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