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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人流涌动,充斥着酒香,灯光糜艳的舞台上,歌女正唱着《送别》,歌声缭绕中,他很快把目光锁定在叶姝桐身上。
肆无忌惮地打量了一番,秦筝旭不由自主地吹出一声口哨。
叶姝桐下意识转身,便见到一个男人眼神轻佻地盯着她。
男人上身白衬衣,下身黑色背带裤,挽起的袖子下露出肌理分明的小臂,他很白,比女人都白,在灯光笼罩下,皮肤白得几乎透明。
叶姝桐看到他,便想到被她一脚踹掉的人渣丈夫,长着人样却不干人事,也是看起来体面矜贵,实则骚包好色。
对这男人没什么好感,叶姝桐端着酒杯打算去二楼看账本,谁知她转身的下一秒,男人却上前拦住她,“这位小姐,赏脸喝一杯?”
叶姝桐美眸微抬,扬起酒杯碰了碰,仰头利落地将酒一饮而尽,将杯口往下晃了晃,她道:“已经喝完了,先生请便。”
“诶?别走!”
叶姝桐上前迈步的同时,秦筝旭也向后退了一步,拦住叶姝桐的去路。
来者是客,叶姝桐尽量客气道:“先生,请问您有什么事?”
“怎么,老板不欢迎我?”秦筝旭腰微微弯着,俊脸凑近。
叶姝桐看着他白得几乎能看到血管的肌肤,向后退了一步,“先生何出此言?”
这疏离的态度,倒是让秦筝旭挺满意,看来恒哥把他女人调教得不错,还知道避嫌。
他故意态度暧昧道:“我可是久闻老板大名,特意大老远跑来光顾鸿夕酒馆的生意,老板却一见我就要走,这是什么意思,不欢迎我这个客人?”
叶姝桐面色淡淡,来她酒馆花钱的人她都喜欢,可是若不论这个,她还真对眼前这个男人生不出什么好感。
一则他跟自己的前夫一样白,像个小白脸,而她最讨厌吃软饭的小白脸;二则这男人太轻浮,一看就是那种爱勾搭的花花大少,她忙着赚钱,可没空陪他玩。
当然,他若是来高额消费,那就另当别论了。
叶姝桐眼眸微动,假笑道:“怎么会不欢迎,来者皆是客,我这里不缺好酒,先生不妨去前台让伙计陪您喝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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