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虽说有一部分确实在救男主,毕竟在剧情里面那么正直的男主,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了。
但更大的一部分原因,还不是因为是他。就算没有男主这么一出,自己也迟早会找机会接近他的,谁让他是自己的老公呢?
缪西没有再开口说话了,只是伸手直接把人给抱了起来,然后就消失在了一众血族面前。
…
晚歌都还没有回过神,就直接被压在了床上。下一秒,尖锐的牙齿刺破了她的皮肤,对方没有喝她的血,但在她的身上打了标记。
“你这是什么意思?”晚歌漂亮的眼眸看着对方的眼睛。
在血族这个行为只面对血奴,有一些血质特殊的血奴会被主人私藏,就会打上主人的标记,同时也起了警告别人的作用。
对方居然在自己身上用了同样的方式,所以他想要把自己当成血奴吗?
其实也有血族给血族供应能量的例子,但是血族向来都是很高傲的,很想说自己会为了什么就给自己的同伴献出血液。
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只有血奴才会给血族奉献血液。
不过还是有一些特殊的情况,血族会给血族提供血液。
缪西没有回答她的话,指尖轻轻的摩擦着自己刚刚咬过的地方,然后轻轻的问了一句:“疼吗?”
疼倒是不疼的,只是对方的这个行为让自己特别不能理解。
晚歌轻轻地摇了摇头,下一秒对方拿出了一把匕首,总感觉到匕首应该是一把神器,上面有很强的神力。
就在晚歌想着对方这是什么意思?真的要对自己动手吗的时候,只见自己面前的男人在他自己的脖子上划了一下。
血液瞬间就冒了出来,香甜的血液瞬间勾起了晚歌身为血族的渴望。
交换血液,是血族最高礼仪。不是刚刚对方明明用那种方式对自己。
晚歌没有说话,抱着他舔干净了他刚刚流出的血液,也努力的想要帮他愈合伤口,最后才在他脖子上咬了一下,同样在他身上标下了自己的印记。虽然他本来就有自己的印记。
缪西并没有拒绝,因为以他那么强的实力,想要拒绝一个血族在他身上做标记简直轻而易举。
晚歌做完标记之后,看到对方精致的锁骨上瞬间就多了一个印记,是自己给他的。
缪西脸上还是带着笑容,似乎心情挺愉悦的。
很好看来又是一见面就想把自己拐来当媳妇了,正好那自己也不用这么担心她阴晴不变的性格了。
缪西翻了个身自己躺在了床上,然后让晚歌可以趴在他的身上。
缪西抱着她然后又说着:“你与我交换了血液,那便是夫妻了,以后可不许惦记别的男人。”
别以为他不知道,她就是为了帮那个男人,所以才接触自己的,他觉得自己是那种好骗的吗?是她说不是就不是的吗?哼!
缪西相信没有人可以理解他那一瞬间的心情,她接触自己的时候心底莫名的开心,但想到原因之后就感觉特别的生气。
神秘复苏同人文。我叫梁兴扬,我跟着杨间经历了敲门事件,很幸运,我能活下来。我知道,这是灵异复苏的世界,一个充斥厉鬼的世界,这对普通人来说太过残酷了点。我看过小说知道一些未发生的事件,或许我该勇敢点,尝试驾驭一只鬼,成为驭鬼者。我尝试驾驭鬼眼之主,很可惜,我失败了,这一举动差点让我死掉。我叫梁兴...
落魄的皇朝储君,得始皇绝学,承龙神血脉,一朝蜕变!以身为炉,意志为火,融合奇珍异铁神兵宝刃,成就无上肉身。纵横天地唯我尊,宇宙星空谁能敌?高歌猛进,踏天而行!吾之意志,浩瀚磅礴,吾之战力,盖世无双!我名林寒,古今第一战皇!...
穿书爆笑沙雕老六们不说自己有读心术团宠没素质前期疯癫文学he殷娇穿书十年,终于在某一天,觉醒了她穿到一本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里,男女主之间的故事一千多章,全员没嘴是狗听了都摇头的程度好消息女主是她姐,结局he坏消息她家被抄了,全死光光了从此,殷娇为了改变书里的结局可谓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片段一失踪多年的女主长姐回家,殷娇带领一众人给足了自己姐姐排面我为我姐举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殷娇龙青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怎么样才能阻止爆炸呢?当李诗情不知如何做的时候,遇到了林枫。我可以帮你,但你拿什么来换?第一次当交换师的林风还没有多少经验,所以他直接错误的来到了赵公子的面前。来都来了,打一顿再走吧。林枫抄起了啤酒瓶淡淡的说道你特么也配姓赵?...
我想要挨一顿毒打灾厄之剑旧世界守墓人调律师最后的天国捍卫者二十四个毁灭因素之一淮海路小佩奇深渊烈日最终的地狱之王槐诗。某一天,穷困潦倒的槐诗忽然发现自己捡来的金手指终于能用了只不过,这似乎并不是一件好事。为了赚钱和苟命,他一不小心踏入了这个危险世界。现境之外的边境,日常之后的异常。...
在邪神漫步的世界,上演温馨的日常。天生精神异常的少年决心成为一名猎魔人的学徒。只是猎魔人的大半能力都在灵侍身上,而他的灵侍是家政型的能够将油污一冲就干净的水枪,能够吐出清洁的泡泡最重要的是足够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