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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六章骑兵对撞
“继续冲!”
李瑕的命令一下,传令兵立即吹响了号角。
德苏阿木望到了尘烟,见阿里不哥有援兵过来,正要勒住缰绳,听得号角声不由一惊,手都抖了一下。
不是害怕,而是惊讶。
蒙军现在有两千人赶来,后续恐怕还有两万人,李瑕应该果断撤离才对。
五百人战力再强,也不可能在两万蒙军赶到之前击败两千人、击杀阿里不哥。继续冲上去有什么用?
德苏阿木吃惊之际,前面的选锋营已随着李瑕的命令立即付诸了行动。
“列阵冲锋,杀穿敌军!”
悠长的号角声中,德苏阿木突然有些迟疑,自己有必要这么拼命吗?秦王为何带自己来?这么信得过自己吗?
一瞬间的迟疑之后,他咬咬牙,下了决心。
不是他重情重义、愿意为了别人去拼命。
因为每次看到李瑕、选锋营,德苏阿木就感觉到他们是乱世之中的强者。
他们有种敌虽万人但必打败敌人的强大气势,他们还有无往而不利的战绩、百战而存活下来的经验、精良的武器盔甲、充足的准备和训练。
追随强者是一种本能。
“畏兀儿的战士们!”德苏阿木冲在了两百骑兵的前方,开始激励士气,“还记得是谁烧了你们的家园吗?!”
他只需要这一句话就够了。
“杀了强盗!杀了强盗!”
两百畏兀儿骑兵于是大喊着、跟上了选锋营,冲向蒙军。
……
高速冲锋能让骑兵的士气高涨。
因为他们的身体会开始分泌多巴胺,肾上腺激素飙升,情绪非常兴奋,像醉酒一般。
兴奋会让他们忽略危险,所以哪怕是懦夫,一旦冲锋起来了,也能随着勇士一起前进。
李瑕每次都带着一百选锋营,首先要起到的正是这种激励作用,至于这次为何带后面四百蒙古人、兀畏儿人?因为他们是军中骑术最高明的。
这就好像一杆长矛,矛尖用了最锋利的精钢,矛杆要用够长够韧的木材。
现在,这杆矛一刺而出。
马匹在鞭子的催促下迈腿,强壮的肌肉线条分明。
蹄铁每一步踏出都像是在重创地面,大量的沙尘被扬起,使得五百人奔出了两千人的动静。
骑兵冲锋给敌人造成的压迫感极为可怖。
人只要看到前方有东西以高速撞过来,下意识的第一反应永远是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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