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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军也不去多想,他只是觉得能与凌前辈这样的传奇人物把酒言欢一晚上,那是自己莫大的福分。
同时,罗军也发现了。好像越是有本事的人,越是有素质,有风度。就像凌前辈,温润如水,从来都不会大声呵斥,嚣张跋扈。
但是,他却可以在谈笑之间,将克尔斯汀亲王击退,将密宗的无名老祖一掌击毙。让那雪无涯和高天德望风而逃。
且不说这些,罗军随后便去洗了个澡。他换上了干爽的衬衣,外面则穿了一件黑色风衣。
这样看起来,还真是挺有范的。
罗军对着镜子照了照,觉得自己很有动作电影里的主角风范。
他突然又突发奇想,如果把这个世界当做是一场电影。那么凌前辈那样的人,曾经是绝对的主角。而自己呢?
自己眼下虽然有些成就,但与凌前辈,还有那些大人物一比,根本就是微不足道啊!
我要做什么样的人?
这其实不需要问,罗军知道自己是天命者!
而且是天命者中的天命者。
洛宁当初找西奈法典的时候,就是认准了这一点。
本来,那西奈法典数千年都找不到。洛宁就觉得凭罗军的运气能找到。
当时罗军也觉得悬。
可事实是,还真就找到了。
而且,太阴的出现,又成功的化解了程建华的危机。
这一切,都离不开运气二字。
这么说起来,自己的运气还真是好到了爆棚啊!
罗军想着凌前辈的话,他在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那就是想爱就要爱,不要去压抑情爱。
这是罗军的顿悟。
不过话说回来,顿悟归顿悟。罗军也会尽量不去沾花惹草。能够避免的还是要避免。
且不说这些,这时候还是六点三十分。
天亮还没多久,早晨的空气中充满了寒意。
窗外的几棵不知名的树,枝干上光秃秃的。
但如果仔细看,可以看到这些树的树干上已经长出了新芽。
罗军这时候接到了美国美女丽丝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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