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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兰并不多话,只问:“老爷可来了?”
巴老福起身答道:“老爷下午就使人来传了,说晚些就到。”
“成了,你留几个人在门口等等老爷,我们先进去了。”
明兰略略放心。
巴老福高声应了,立刻着人大开前门,马车缓缓进庄,后头一应丫鬟仆妇跟从。
庄里的主屋早已灯火通明,只见里头桌椅几架俱被擦拭的干干净净,器物也摆放的整齐大房,明兰微微点头,转身进里屋,发觉里头已收拾一整。常用的羊角宫灯放在床头小几上,梨花木圆桌上摆着一套青玉葵瓣的暖瓷茶具,壶口还微微冒着茶香,明兰屏息一嗅,正是她素日爱喝的金桂茉莉花茶。
明兰疲惫的坐到炕边,笑了起来:“我们家丹橘姑娘可愈发能干了呀,这么半日就收拾的如此妥帖,嗯,学成了,好嫁人了!”
丹橘一点也不害羞,板着脸过去给明兰解衣带:“您省省吧,这一整日把你累的,说话都变音了,当我听不出来!还有这一脸的土,髻子也乱了,好在您没下车叫人瞧见!赶紧先洗洗吧,有话叫全柱家的去传。”
秦桑从内屋进来,温温笑着:“热水都好了,夫人去洗吧,幸亏我带足了两匣子沐浴香精,不然怕不够用的。”
明兰累的全无力气,在大圆木桶里狠狠泡了小个时辰,丹橘不住的往里加热水,直把筋骨都泡松软了才出来,摊在床上喃喃着:“果然娇贵了,这点子苦也受不住。”
上辈子最后一年,山沟沟里没有自来水,姚依依要自己去井边打水,粗粝的井绳把她用来握笔的手掌磨出了一道一道的伤痕,然后伤痕退了,结成茧子;一天要走五六个小时,晚上一脱掉鞋,就是满脚的血泡,浸的凉水里,透心的疼,以前穿高跟鞋疼的脚掌,现在穿运动鞋走路疼的是脚跟,小腿肚子哆嗦的像弦子,躺在床上,腿就跟不是自己的一样。
都市女孩累的沾枕就睡,可心里十分踏实,她觉得自己帮到了人,晚上做梦还想着,等下回开同学会,一定要在那帮连小葱和韭菜也分不出来的死丫头面前炫一把。
她姚依依可是连篱笆都会扎了!
可如今,虽前呼后拥,一大堆人伺候着,她却再也不复当初那种疲惫到满足的愉悦,便是累极了,也是满心的思虑和不安,如今的朝堂并不安稳。
古代仕途皆流血,她见过被披枷带锁押解京城的官吏,见过被抄没至家破人亡的官宦人家,曾一起吃过茶说过笑的闺阁女孩,却转眼因父兄获罪,而被罚入教坊司,甚至沦为官妓。
每每想起这些,明兰都无比感激盛老爹,他从不贪功冒进,从不投机钻营,也不挥霍家业,为官算是清正,做人颇为圆滑,无论他有多少别的缺点错处,他总归尽到了古代男子的义务,给妻儿老小营造了一个安全富庶的生活环境。
说起盛家,前几日,因端午节快到,明兰使人提前送节礼回娘家时,小桃探来消息,说是为着给长枫说亲的事,盛紘最近又和王氏闹别扭中。
长枫虽是庶出,但胜在卖相好,俊秀风雅,谈吐不俗(酷似少年时的盛紘,当年一眼迷住了王家老太太),很讨人喜欢,年纪轻轻又已是举人,父兄得力不说,姐妹们的亲事大多结的不错,估计金榜题名只是时间问题;是以盛紘一放出风声,倒也有不少人家响应。
不过盛紘到底心眼明白,自己儿子是什么货色,于是提出,家世只要说的过去就成,须以女方人品为第一考虑,务求一位端方识礼贤能淑德的儿媳,最好性子还有点烈。
“枫哥儿那性子,就得有人提着他的筋过日子!”
盛紘说的很含蓄,“既能替他撑住场面(顶得住刻薄婆婆欺负),又得能压得住他胡来的(不让他风花雪月耽误正事)!”
王氏傻眼,这要求也太具体了;她无不讽刺的玩笑着:“老爷不如替枫哥儿找个娘吧!”
“本也没指望你。”
盛紘没好气道,即便他敢信任王氏的心肠,也信不过她的眼光。
——明兰把脸埋在床铺里,闷闷的发笑,她几乎可以想象这场景。
可盛紘又不能自己跑去相看人家闺女,于是只好去求老太太出马。偏老太太最近养养重孙子,逗逗重孙女,过的十分和谐,根本不想再蹚浑水,如今正和盛紘磨着呢。
其实若不是林姨娘自毁长城,盛紘真的是非常疼爱墨兰和长枫,人生在世,果然不能贪图的太过了……丹橘端着晚膳进来时,却见明兰抱着一本册子,已沉沉睡去了,便替她掩好被毯,轻轻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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