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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盯着这一页思索了片刻,随即朝白清夏问道:“……你是不是以前欠我一个红笔?”
白清夏连忙抬眸,神色很诧异的样子,她迅速从陆远秋的手中接过了日记本。
【2007年9月1日,今天报名,女侠就站在我旁边,她好像没带笔,我就把我那个破红笔借她用了,女侠不愧是女侠,太酷了,看都不看我一眼,可能不记得我了吧,为什么!明明是曾一起并肩作战过的人啊!】
看完这段文字,白清夏嘴角稍稍里咧开了些,似乎有些开心,她诧异地抬头看向陆远秋,好奇地问道:“你初中是记得我的?女侠是在说我吗?”
陆远秋笑着:“是啊,就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在校门口保护你爸爸,从那次开始我就觉得你很帅。”
这件事陆远秋不想提起太多,怕引发了一些让白清夏不太愿意想起的回忆。
他接着道:“但是后面我们两个好像就再没什么交集。”
第一次确认白清夏就是那个拿扫帚追人的女孩,也是在医院相见的那次,很多事情都从那个时候才开始串联上。
陆远秋又想起那句“我从初中就觉得你很帅了”,他不禁笑着道:“所以你当时明明也是认得我的,但是不敢和我说话,是吗?”
白清夏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又抬眸看着陆远秋,眼睛很亮很亮,没想到对于过去的回忆里,头一次看到对自己积极且正面的形容词是出现在陆远秋的初中日记里。
这个开展有些过于美好了。
那只破破的红笔是在她这,和不倒翁一块被放在了一个木盒里,木盒在家中的柜子里。
但白清夏此刻没有提,这种事有点难为情。
怎么会有人把一支破破的红笔都收藏好几年呢?
“你们聊完了吗?”
书架旁的两人回头,陆远秋才想起来还有个被压平的纸片人在旁边。
下午的时间陆远秋带着白清夏来到他的房间里,和她一起坐在电脑边刷着科目一的题目。
为了让白清夏踩着他的脚,陆远秋以身诱敌,先踩了她的脚,女生的性格真的有些像猫,凭着猫爪在上的原则,白清夏将裹着黑色打底裤的脚丫用力地踩住了陆远秋的脚面上。
于是陆远秋学习了一整个下午的科目一。
至于什么时候去见白叔叔,两人初步商量把这件事放在后天。
第二天一早,躺在床上的陆远秋梦到有只雪白的天鹅一直在用红色的嘴巴不厌其烦地啄他的胳膊,一下又一下。
真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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