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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一清道人手上一颤,一把抛开手中的朗月!
那不是朗月,那只是一个和朗月差不多的孩子!
可是已经晚了,那个被他抛开的孩子忽然睁开了眼睛,手上银光一闪,一把雪亮的短刀便抵在了一清道人的胸口!
“你……你是谁?”一清道人颤声说道,夜色中,那孩子的脸朦朦胧胧,这不是朗月,确实不是。
“我是沈彤。”声音清甜,带着童音,也带着冷意。
一清道人的心沉了下去,就在方才,他说错了一句话。
“你应该早就知道是梅胜雪把朗月绑走的吧,可你为何却又认为是我杀了朗月?”沈彤淡声问道。
一清道人从鼻子里喷出一股浊气,他闭上双眼,一言不发。
第章狼心狗肺
白天川流不息的川官道上已经看不到来往的车马,附近的田野里,劳作一天的农人们已经回家,就连鸟雀也飞回楚中树梢,这是一天之中最安静的时候。
但是破庙里并不安静,不怕人的老鼠躲在黑暗里悄悄啃食着带着馊味的硬馍,蚊子嗡嗡叫着,欢快地寻找食物,不知名的虫子藏在曾经住过乞丐的干草里窃窃低语,交配产卵。
黑暗中两个人依然对峙,一清道人胸前寒光闪闪,那是抵在他身上的短刀。
与其说是短刀,更应说是匕首,只有女子手掌长短,平素里藏在衣袖中,藏在靴子里,只作防身之用。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把匕首早已饮血。
它不名贵,但它是一件杀器,杀人的利器。
持刀的手也很小,很白,那是一个尚未长成的女子的手,但是这只手早就杀过人,从她更小的时候,她就取过他人性命。
她不嗜杀,她更不滥杀,她杀的每一个人全都该死,如果她不杀,那么死的人就会是她。
这一世,她用自己的手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她从八岁到十二岁,她艰难却茁壮地活着,她活得并不潇洒,但也没有如履薄冰。
现在,她看着面前的道士,在黑暗里待得久了,双眼已能视物,她能看清一清道士舒展的眉头,紧闭的双眼,他是准备赴死了吗?
哪有这么容易,你落到我手里,你的生死便也掌握在我的手中,何况你心中还有牵挂,那是你的牵挂,更是你的软肋。
任何一个暴露出软肋的人,就已经输了。
所以这些年来,她也输了。
因为她也有软肋。
沈彤笑得苦涩,但是她的声音里却没有悲伤。
“有人告诉你,虽然梅胜雪把人抓走了,但是最终,朗月落到了我的手里,所以你心心念念的,就是担心我会把朗月杀死。你乍一看到朗月的尸体,首先想到的就是我把朗月杀了,在此之前,每每午夜梦回,你想到的都是这个吧,这是你心里最担心的事,因此你才会冲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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