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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处默今天不开心,很不开心,他听说长安新开了一家店,里面卖一种叫做鸡叉骨的东西,非常非常好吃,就决定去尝一尝。然而到了李氏炸鸡店门前,发现排了五个长长的队伍,每条队伍都有好几十人在等,程处默和他老爹程咬金一样,暴脾气,没耐心,就直接插队去买鸡叉骨,没想到那个叫做张余的混蛋不卖给他,因为他没排队。
程处默怒了:“老子吃东西从来连钱都不给,你还让老子排队,逗你爷玩呢?”于是乎,他一巴掌把张余给扇飞,然后开始砸店,事实证明,砸店是一种很好的宣泄方式,至少让他不愉快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了。
不过当他砸得正爽的时候,店主来了,店主是个十四岁的小屁孩,一来就大言不惭地说看自己不爽,还骂自己是狗熊,很好,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种不怕死的家伙了,他决定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骚年,让他知道什么叫做混世魔王的传人。
于是两个人就打了起来,不过事情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这个看起来只有十四的骚年真的好厉害,反应速度和攻击速度都很快,力气也大得出奇,好在这骚年似乎不太会打架,不然自己还真有可能会阴沟里翻船。
两人打了一会儿,程处默渐渐占了上风,用胳膊锁住李浩的脖子,咧嘴露出满口大白牙,得意无比地道:“怎么样,认不认输,认输的话就跪下磕头叫爷爷,爷爷便饶了你!哈哈……”
“想得美!狗熊!”李浩倔脾气上来了,拼命去扳他胳膊,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嘿,不识相的东西!”程处默怒哼一声,加大力气,李浩顿时感觉气都喘不上来了,拼命挣扎。
“叫爷爷!快叫爷爷……”程处默大声喝叫。
就在他得意非凡的时候,忽然感觉下身一阵钻心之痛,立刻发出一声狼嚎般的惨叫,松开了李浩,当他松开李浩的时候,周围所有人才知道原因,只见李浩的右手正抓住程处默的命根子,那是一个极度羞耻的姿势,要多羞耻有多羞耻。
“放……放手!”程处默怒视李浩,惶急痛叫。
李浩双眉一挑:“叫爷爷。”
“去你……啊——”程处默一句话都没骂出口,李浩右手一用力,他就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撒手撒手,快撒手……”程家的狗腿子们见状纷纷冲过来包围李浩,大声喝叫,“你知道眼前之人是谁吗!”
“管你是谁,无缘无故砸老子的店,还有理了!?”李浩冷哼一声,右手一松一紧一松一紧,程处默发出一阵又一阵的惨叫,惹得街上看热闹的人哄笑不止。
“混账!你找死吗……”程家的狗腿子们又气又急,很想上前帮忙,然而程处默的“把柄”被人握在手中,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谁知道眼前这愣头小子会不会做出让人想不到的事来。
“赔钱!”李浩大吼一声,同时右手用力一拽,程处默惨叫连连,“啊!赔!赔!我赔钱!”说着伸手进怀里掏出七八个银饼,每个都是十两重。
唐朝的银子一般加工成银铤或者银饼,如果未经过加工,那就是碎银,碎银的成色一般比银铤和银饼低,所以兑换的时候,价格也不如银饼和银铤。
李浩伸手接过银饼,冷哼道:“才七十两!不够!”
程处默瞪眼惊叫:“七十两啊,足够了呀。”
“我说不够就是不够!”
“可我身上就这么多了!”程处默哭丧着脸回答。
“打欠条!”李浩转头对金巧云道,“拿纸笔来!”
金巧云在地上找了许久,找到了记账用的笔墨和纸,拿来送到李浩面前,李浩让她给程处默,程处默无奈接过纸笔,问:“写多少?”
李浩想了想:“一千贯!”
“啥!”程处默瞪眼大叫,“你强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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