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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那里做什么?]
“还带着武器……一把双截棍。”
约翰记得毒品交易点的位置,不过他已经解决了本打算在那里进行交易的毒贩,现在大概只剩那些毒品的买家了。
距离交易时间还剩五分钟。
[按你们现在的位置,除非他快点跑,否则要赶不上了。]
听着约翰的话,芬奇就眼睁睁看着抬手看了看时间的男孩儿痛骂一声抬腿跑了起来。
顺便,他骂的是——去他的小饼干!
这不算骂人的话,但他真的很生气地在吼,因此芬奇还是将这句归入了“痛骂”的行列。
阿方索的手机被侵入后已经自带定位,约翰能看到他的速度加快。
[我直接去交易地点。]
没有开车又行动不便的芬奇已经很努力在追赶,但一个年轻男孩儿还是很快将他甩在后面。
这种情况下跟在后面的马修都忍不住紧张起来。
要带着双截棍一个人闯入毒品交易地点的男孩儿,以及牵着狗正单独往哥谭最混乱街区接近的柔弱阔佬,马修没办法分身,同一时间他只能顾得上一个。
芬奇带着一条健壮马犬。
思考片刻,马修加快速度。
他附近没有高层建筑,他躲在巷子阴暗角落,通过转弯和视觉死角快速往前——虽然他没有视觉,但他知道视觉死角在哪儿。
就在要绕过芬奇离开之前,马修察觉到了拐角有几个醉汉不怀好意的埋伏,目标是行动不便的芬奇。
马修停下脚步。
要保护别人的前提是保护好自己,很显然不是所有人都懂这个道理。
无奈叹了口气,马修直接落在了那几个人头顶的墙上。
牵着狗的男人还有半条街才经过这里,马修悄无声息地跳下来,一掌劈晕了埋伏在最后的家伙,然后在他倒地之前捂着正转身男人的嘴,同时跳起来借力踹在前面两个人头上。
四个人差不多同一时间晕倒在地,没有发出任何足以引起注意的声音。
原本马修该立刻离开,不过他听到约翰·里瑟已经赶到了毒品交易地点。虽说他们很神秘,但约翰·里瑟还是值得相信,因此他不那么为阿方索的安全担忧。
他将倒地的四个人往巷子更深处拖去,打算等会儿联络戈登来领人,顺便还能把交易的毒贩带走。
芬奇的速度虽然没办法太快,但无论是无法扭转的脖颈还是僵直的腿,他都已经习惯,因此也不会太慢。就在马修将这些人拖进阴暗中后,芬奇恰好走了过来。
与他独特的脚步声一起在马修耳边响起的是激烈的狗叫声。
“……”被狗发现了。
“Bear,”芬奇拉了两下,小熊还是警惕地朝着旁边黑暗的角落叫,哥谭东区总是足够暗,路灯不足以照亮所有角落,无法看清的阴影也令他紧张起来。
他努力拉着警惕的bear后退,用荷兰语下着“闭嘴”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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