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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镇以西,洛兰王城的东南方。
坐落着托帕斯城。
李修曼降落在托帕斯城不远处,恢复了人类骸骨的形态。
身上的装备已经破破烂烂,完全看不出都是珍贵的魔法道具。
深黑斗篷,边缘残破焦黑,因为过于残破,所以已经没有办法当做斗篷。
只能够罩住脑袋,当个残破的披肩围脖。
身上的轻甲和外套,被一条斑驳的腰带束着,整个人看起来很像是落魄的冒险者。
又像是很有经验的老冒险者。
因为封魔之杖被抢走,所以在身后背着的,是枯木一般的朽木之杖,让他看起来更不显眼。
“总算到了,托帕斯城。”
李修曼看着不远处的岩壁城墙,迈步走去。
看守城门的卫兵并没有多纠缠,便放李修曼进了托帕斯城。
而进入城市的李修曼来不及欣赏着沙漠之城的异域风光,便直奔冒险者协会。
正事上,他可是很靠谱的。
整个托帕斯城,建筑全部都是以沙岩为主,色调为黄色,棕色。
太阳炙烤的路面,全部由黄色的石板铺成。
街道的建筑,第二层全部修建的向前突出一截,好为下面靠路边的道路遮蔽出阴凉。
遮蔽的阴凉处,则是开着店面,或者有些衣着清凉的商人,铺着毯子,将货物摆在毯子上,席地而坐,贩卖着东西。
道路中间,则是供骆驼拉着货物和车厢行走。
李修曼的装扮,自然是相当吸引路上行人的目光,走过的地方,大家甚至专门回头,驻足望过来。
不是因为他穿着……凌乱。
也不是因为他气场骇人。
单纯的只是因为,在这么炎热的沙漠地带,白天穿成他这样厚实的,街上只有他一个而已。
甚至路上其他三三两两的冒险者,穿着也是格外清凉。
一套轻薄的单衣,加上一套只护住要害的轻甲,背着各自的武器,便是这里冒险者的装扮了。
皮肤和肌肉,也大面积的裸露在外面。
“……这么热,穿这么厚,外地来的吧,怎么还没热死?”
“真是奇怪,他不怕热吗,脑子热傻了?”
“……”
路上行人的讨论没有让李修曼半点停顿。
他是有正事的,不过绝对不是脑子热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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