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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修远闻言,看了眼自己桌上摆着的笔墨纸砚,他有点不信萧鹤川说的,但是他又想信。
于是,他看了一圈整个课堂,目光落在了最有钱的一个同窗陆尧身上。
他家有点小钱,平时写字作画用的都是最好的狼毫笔。
趁着夫子还没有过来,他直接来到陆尧课桌前。
陆尧比较老实古板,长着一张国字脸,他属于典型的书呆子,平日里读书十分刻苦努力,就是在天赋上差了些,同样一篇文章,可能别人五遍就记得了,他得十遍。
陆尧拿着书本,眯着眼看着他,还没等他问怎么了,齐修远先开口了。
“把你这狼毫笔借我用用,一会儿夫子来了就还你。”
陆尧反应慢半拍,他说完以后,等了一会儿他才慢悠悠的回了一个好字。
真是读书读傻了。
齐修远拿着狼毫笔回到自己的课桌,开始和自己原有的笔做比较。
他是济州本地人,独生子,父母在街上做点小生意,算是小康之家,读书没有什么压力,但是也用不起太好的东西。
他做了一番比较,还真是,这好笔拿在手上,这质感是不一样的,这狼毫笔就是用着比较顺手,写出来的字也是行云流水的,似乎像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
用完以后,他就对自己用了很久的这支笔有了意见了,反正怎么看这个老伙计都不香了。
他深深的看了眼正在整理书本的萧鹤川,神情严肃,也不知道在琢磨啥。
最后,在夫子来之前,他把笔还给了陆尧。
第一堂课,是徐夫子的课,随着门外挂着的铜钟被摇响,萧鹤川开始了他在白云书院一天的课业。
其实这些课他都已经上过了,而且以他所拥有的阅历还有记忆,这些课对于自己而言,可上可不上。
如果不是怕人家起疑心,他完全可以只上自己老师的课,其实多听一遍也没什么不好的,日后每个月的大考,甲优等他势在必得。
老师说了,得到甲优一等,书院奖赏二两银子,记得孝敬他一壶春江楼的玉南春就行。
春江楼的一壶玉南春,得要一两银子,就当是给他的束修了。
上午连着上完四节课,中午有一个时辰的午休时间,书院内提供免费午餐,伙食还行。
有两荤一素一汤,住在书院内的学子,除了晚上那一顿得额外掏钱,中午都是免费的,早上还有包子粥饼之类的。
一下课,齐修远就主动蹭了过来找萧鹤川:
“萧鹤川,中午我请你出去吃一顿吧,我知道书院旁边有一家地道济州菜,好吃还不贵,看着今天你提醒我的份上,这顿该我请你,咱而且们以后是不仅同窗亦是同桌,赏个脸呗?”
一上午下来,他发现,夫子们似乎都对他很感兴趣,总是单独提问他,而萧鹤川都能回答的游刃有余,且完美。
他齐修远还挺想和这种有真才实干的人打交道当朋友的。
上辈子也是他先主动和自己打交道的,他一次主动,换来了两人一辈子的友谊。
“可以啊,那我可就不和你客气了。”还是按照上辈子的轨迹,他没有拒绝齐修远主动对他散发的善意。
齐修远还叫了陆尧一起,为了还他早上借笔的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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