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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猫咪的夹子音瞬间拔高了八个度,嚎得惊鸟乱飞。
白鸟死死啄住金溟凑过来的脑袋顶,抖着脖子把歪着头直不起来的金溟甩得七荤八素,俩大黑翅膀扑棱得孔雀开屏似的,在阳光下反射出的金光闪成一片。
得亏金溟如今皮糙肉厚,大脑袋壳够硬,白鸟又没什么力气,头顶上没肉可撕,只给他揪下一撮儿毛来就松了嘴。
“好好说着话,你又啄我干什么?”金溟疼得眼眶都红了,用翅膀捂着自己秃了一块的脑袋委屈巴巴地躲开好几米,“你属鹅的?老拧人……”
拧鸟也不行啊!金溟闭了嘴,努力让自己适应“鸟”的身份。
他还没想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他一睁眼就成了个鸟,但他实际上是个人,而对面这个看着也是个鸟,但说不定其实是个鹅,还是那种不讲道理的村霸鹅,当然,也有可能里面住着一只平头哥——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去干架的路上。
糟心。
明明他俩才刚同生共死过,配合得也算默契,虽然金溟占了个补刀的便宜没怎么出力,但好歹吓走了鬣狗,最终受惠的是他俩。
怎么现在说翻脸就翻脸,他还没来得及找个镜子欣赏一下自己的雄姿就给薅成地中海了。
这叫什么事儿,难道白鸟是嫉妒他长得比它帅?
金溟这么一想,头顶生着凉,心里倒舒坦了。
这鸟,应该说这鹰,金溟已经看得分明,白鸟除开颜色,身体构造哪哪儿都符合鹰科的标准,绝对是只货真价实的鹰。
就算刚才还摸不准,见过那场禽兽大战也该确定了——这世上除了鹰,哪还有这么生猛的鸟类?
金溟忍不住满眼冒星星,看向白鹰的眼神充满膜拜。虽然他更喜欢老虎猫咪这种圆毛动物,平时不怎么关注这种凶残大扁毛,但这不妨碍他此刻心里开花。
这可是自然界顶级的力量存在,现在就在他眼前,刚才还亲密接触过。
他下意识用翅膀挠了挠秃了的头顶,没错,亲密接触过!他开始不还抱了白鹰好大会儿呢。
啧啧,他抱过活的鹰,这经历够吹一辈子了,被啄两下算什么,那是光荣的盖章。
武松喝完酒吹牛的时候,不也得从“看我这条疤,这可是当年打老虎留下的”做开头嘛。
只是这只白鹰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连爪子都是白的,唯一的颜色就是漆黑的瞳仁和喙尖儿上一点黑,像沁了墨色的和田玉,润白而不单调。
从人的审美来看算是美上天了,可在鹰里面就未必流行这种审美。不染纤尘
的白衣仙子在同类眼中大约就是落魄不偶的奔丧孤寡,不光丑,还晦气。
动物中自有残酷的生存规则——不接受异类,凡特殊于种群的存在都会被排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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