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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身体的背叛,让她既困惑又羞恼。
尤其可怕的是心理上的变化,之前两次,她只想将严初九千刀万剐。
现在,看着他残留着泪痕的脸,她居然有些担心他会就此一蹶不振!
月光下,她凝视着严初九额角的淤青,鬼使神差地伸手碰了碰。
指尖传来的温度烫得她心头一颤,又急忙缩回手。
这种想要安抚他的冲动太危险了,比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晚期更可怕。
“我一定是疯了,疯了!”周凌云连连摇头,然后冲招妹骂骂咧咧,“都是你这癫狗害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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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妹见她像神经病似的絮絮叨叨,也没再冲她张牙舞爪、咆哮连连,做狗也应该有点同情心的,这女人刚才被鞭打得很惨呢!
它跑了过来,难得友好的冲周凌云摇头摆尾,呵呵地吐舌头。
那模样,分明是一副“你辛苦了”的安慰表情!
周凌云哭笑不得,忍不住白眼连翻。
“招妹,别人的狗顶多只是护主,你特么的倒好,直接给主人拉皮条!”
“昂唔昂唔!”
“你瞎叫唤什么,我听不懂,反正见过狗的,没见过你这么狗的!”
“昂唔昂唔!”
招妹的意思很简单:不要口水多过茶,我和你一起把主人弄进房间去!
然而周凌云听不懂,它只能用行动表示,张嘴咬住了严初九的衣服,使劲往房间里拖。
周凌云愣了一下后,终于明白过来,忙上前帮忙。
一人一狗,连拖带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严初九弄到了床上。
看着他沾满灰尘和酒渍的身体陷进干净的床铺,周凌云才稍微松了口气,感觉浑身散了架似的。
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有心思关注自己,披头散发,衣裙紊乱,丝袜也破了好多大窟窿,这就忙走进卫生间。
没多一会儿,里面传来了哗哗的水声。
出来之后,她原本就想要离开了。
吃饱喝足,不走干嘛?
难不成还留下来过夜吗?
谁曾想她收拾好了东西要离开的时候,招妹竟然又横在门口,再一次拦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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