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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温兰殊应付裕如的底气其实也来源于卢彦则的范阳卢氏。
其实范阳卢氏对于温行的作风并不是很满意,因为温行太刚正不阿了,这样的人很难给自己带来好处,也无法在周围形成团体,迟早会被厌弃,成为众矢之的,所以不出意外,卢彦则将会成为温行走后,卢氏一党在朝中的顶梁柱。
至于温兰殊?那就更不重要了。
这是一个术比道更重要的时代,他温兰殊顶多是个更高一层的钟少韫,派去打狗的肉包子。
温兰殊心里激荡,久久难以平息,他还没想好怎么应付李昇。这会儿侍女将泡好的蒙顶石花捧了上来,这是蜀中名茶,每年都会供奉那么几斤。皇帝赏给这个大臣一两,那个大臣一两,他偶尔也会得到一点儿,不为别的,因为他和李昇初遇就在蜀中。
李昇再怎么厌恶蜀中,也不得不承认,他们初遇之地就是那儿。
皇帝病一好,阖宫上下喜气洋洋的,侍女和宦官都比之前轻松了。他们伴君如伴虎,本就不容易,之前皇帝发病,被太后迁怒打板子也是常事,至少这样一来,打板子的由头也变少了。
他们不明白温兰殊为何心情沉重。
差不多日上三竿,政事堂的事情处理完了,李昇屏退所有婢女和宦官,偏殿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李昇跨过门槛,脚踩着地上淡淡流金,树影下照,随风浮动。他拨开帷幄,走过隔断,终于在层层幔帐之后看到那个因自己权力而俯首称臣的人。
权力的滋味用过难忘,他以前真是想错了,明明只要一声令下,温兰殊就不躲,会乖乖坐在这里任由他摆弄啊,为什么之前要装病、装作自己怕所有人呢?为什么他没有早早意识到呢?
温兰殊缓缓回眸,李昇伸手狎昵地摸着他的脸颊,那双眼依旧充满了傲气,让他爱不释手,辗转反侧。
“你还是穿绯袍好看,整天穿黄衫,和乐工、宦官似的,像什么话。”李昇蹲下身,餍足地笑了笑,“以后不许了,明白吗?”
【作者有话要说】
黄衫:白衣使者黄衫儿,里面穿黄衫的就是宦官,然后乐工地位不高也穿黄衫,因此黄衫在唐代的地位不是很高,皇帝本人穿的是赭黄色的,和这种浅黄的不一样。杨贵妃就因喜欢穿黄裙子被人说口味差,但其实喜欢穿啥就是人家自己喜欢,石榴在这儿也是,单纯喜欢而已,觉得颜色不该有高低贵贱,所谓高低贵贱都是人为了排除异己、区分尊卑搞出来的。
第27章散心
温兰殊面无表情,心跳也没变快。无所谓了,反正也糟烂透了,要是能利用这糟烂给自己谋求什么,也算是有用,“哦。我择日就去渭南,今日会和京兆尹那边对接一下,窦德偃此人对我颇有微词。”
“他敢?”李昇自背后抱着温兰殊,吻他的耳垂,又轻咬耳廓,声音带了些许情.欲浸染,含混不清,“我可以换了他,要不你来吧。”
“算了吧。”温兰殊冷冷道,“我做不来,窦德偃能做,是人家有本事,我不过初出茅庐,做过两年节度府判官,让我当京兆尹,你也真敢想?怎么不说让我直接当宰相呢。”
“也可以啊。”李昇嘴唇游移到温兰殊的侧脸。他很喜欢看这个角度的温兰殊,鼻梁直挺,一双眼又含着温柔,笑一笑似有柔情蜜意,最能醉人。
“你疯了。”
“也许吧。”李昇手不老实,从胸膛寻摸往下,顺着小腹,来到了禁地。
温兰殊陡然起身,让李昇扑了个空,“所以你现在是什么意思,能允许我来御史台,却不允许我去地方?”
“你休想离开我。”李昇盘膝而坐,端起茶盏,浅呷一口,“你要是逃我拦不住,可是你能逃得掉?”
“你……”温兰殊气急败坏,“你到底想怎样?”
“把那天的事情做完,”李昇也懒得装了,“我有的是机会。”
“为什么?为什么是我?”温兰殊怒意上来,话语止不住颤抖,“你觉得很有意思?”
“呃……”李昇挑眉,看温兰殊就像看手里的玩物,玩物怎么倒腾起来都倍加可爱,所以并不会恼怒,“你很可爱,我还是藩王的时候就注意到你了,太后那个老妖婆,因为我娘出身不好,一直针对我,朝野没人把我当皇子看。”
太后前几年被排挤去了道观,温兰殊此刻才意识到李昇的可怕。
借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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