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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6章 坛子肉(第1页)

银叉切下里脊边缘的瞬间,伴随着“咔嚓”声,指尖传来轻微的抵抗感,焦糖色的脆壳应声而裂,露出底下柔嫩的淡粉色肌理,一股混合着肉脂焦香与波特酒醇厚的白雾,裹着热气扑上面颊。

沈墨明白刚才这两人的想要表达的意思,而且沈墨也有自知之明,在法餐烹饪上和这位艾德蒙比,自己和门外汉没什么区别,所以他烹饪的这道菜,并没有沈墨太过独特的法餐烹饪技术,所有步骤沈墨一望而知,现在只需要作为一名了解美食的食客好好享受就行了。

牙齿先碾碎那层金棕色的脆壳,细密的油泡在齿间噼啪轻响,是高温淬炼出的硬脆外套。

紧接着,毫无预兆地,一股温热丰沛的肉汁漫涌而出,内部的肉质惊人的软嫩,几乎不用咀嚼,厚实的里脊肉芯已在舌尖化开,像含着吸饱了肉汤的云絮。

慢煮锁住的汁水兜不住地往外溢,混着波特酒酱汁里浓缩的果酸与焦糖甜,在舌根激起一阵鲜活的震颤。

“好家伙…”沈墨忍不住感叹,这种口感,充分证明了这个艾德蒙对火候的极其老道控制能力。

这是一种超出了沈墨意料的能力,首先他实在太年轻了,这种对火候的控制需要很多时间的实践锻炼才行,这也证明了米卡耶的那句话,他可能日常生活里除了对厨艺的打磨没有别的东西了。

另一方面来说,像他这种水平地位,平时烹饪肯定都是有最完备的烹饪设备,低温慢煮在法餐里还算挺常用的,不少餐厅里都有专门的慢煮机了,艾德蒙平时肯定也没少用,但他能在有更便捷设备的情况下依旧这样努力打磨自己的技艺,单是这一点就让他的实力不会弱。

沈墨倒不是反对使用新鲜技术,他只是觉得这些基本功是不能抛弃的,大量重复的训练是必要的,在基本功充分掌握了之后,使用这种设备也会更加得心应手。

第二口沈墨特意蘸了厚厚一层酱。深琥珀色的釉质液体浓稠如缎,缠绕着肉块滑入口中。

波特酒特有的葡萄干、黑醋栗的深沉果味率先炸开,带着一丝酒精蒸发后的灼热尾韵,随即,咸鲜浓醇的肉味底蕴稳稳托住甜酸,这股肉味是煎肉锅底刮出的精华与高汤提供的精华。

最后,冰黄油乳化带来的圆润感包裹住所有棱角,丝绸般滑过喉咙,甜而不腻,酸不尖锐,咸鲜托底,三重奏严丝合缝。

沈墨的表情更加严肃了一些,叉尖戳起一颗浸满酱汁的焦糖苹果丁,牙齿咬破微韧焦糖层的刹那,清冽酸甜的苹果汁水“滋”地溅出。

像一道闪电劈开了浓郁的肉味帷幕,明亮锐利,紧接着,一勺香滑的防风根泥送入口中,细腻、绵密、滚烫,浓郁的坚果甜香与奶脂感温柔地覆盖上来,像给味蕾盖上了一层温厚的绒毯。

苹果丁的脆爽跳跃,根泥的沉稳绵长,与主角里脊的软嫩多汁在口中混战,拉扯出奇妙的平衡感,忍不住又挖了一勺根泥单吃,舌尖在丝滑中捕捉那丝独特的泥土回甘。

最后一块肉带着焦壳边角,嚼劲稍显,当浓郁的波特酒酱汁余味在口腔缓缓沉降时,舌侧却泛起一丝微妙的“渴”,并非想喝水的口渴,而是一种未被完全满足的空虚感,一缕新鲜香芹的草叶气,把这华丽余韵猛地提起来,点个透亮的句号。

放下刀叉,银器轻磕盘沿一声脆响,沈墨的目光扫过盘中酱汁蜿蜒的痕迹,最终落在对面那位蓝带厨师脸上,嘴角微不可察地向上提了半分。

“对我来说,这道菜已经很完美,我几乎提不出沈墨修改的建议。”沈墨说道,“如果在比赛时,遇到除了我的其他对手,你比赛的胜负我此时还真的无法做出结论。”

“这菜,汤汁还能改进吗?”艾德蒙却并没有在意沈墨提起的关于比赛的事情,依旧紧盯着沈墨的眼睛,他的表情依旧严肃,追问着关于菜品的问题,也是难得沈墨能听懂的问题。

“硬说的话,那就是单纯的牛肉汤有香无鲜,如果能在熬汤的时候加一只老母鸡进去,添一抹鲜味,应该会更好一些。”沈墨只是针对艾德蒙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他现在这道菜的风味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优秀了。

“母鸡,我回头试试。”艾德蒙认真点了点头,随后坐在了一旁,看向了沈墨的砂锅。

沈墨看了眼表,起身走进厨房,用电饭煲蒸了一锅米饭,等到米饭快要熟时,砂锅中的坛子肉已经炖了两小时四十分钟。

也就是说,去掉前面大火烧开的十分钟,转小火之后慢炖了两个半小时,沈墨揭开锅盖,将已经软烂的白菜叶捞了出来,从储藏柜里翻出了一个小罐子,里面是已经结晶了的蜂蜜。

刚一拧开盖子,一股浓郁的花香甜气直接挤进了鼻腔,不得不说品质是真的好。

其实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觉得这蜂蜜结晶了意味着更加纯净,实则不然,蜂蜜的结晶只是蜂蜜的一种自然物理状态,与品质高低无直接关联。

结晶只受蜜源和储存环境影响,与纯度无关,蜂蜜中葡萄糖比例越高,例如油菜蜜、荔枝蜜,越易结晶,而果糖比例高的蜜种,例如洋槐蜜,则不易结晶。

挖了一满勺蜂蜜加入锅里,稍微搅拌一下让蜂蜜融入汤中,再撒入红枣,盖上锅盖最后炖满三个小时即可出锅。

其实最原本的这道坛子肉,只需要葱姜肉桂即可,不需要那么多香料,尤其是不需要用到山楂,但是山楂软化肉质的效果实在是太好了,能让这道菜的口感提升不止一个层次,所以才会在原本配方上加一些改进。

而之前调汤汁和最后加蜂蜜,都是为了中和山楂的酸味,让风味更加调和,与醋酸味不同,山楂的酸味并不会显得很突兀。

时间到后开锅,舀了三碗米饭,连肉带汤浇在米饭上,给两位客人一人一碗,最后一碗是自己吃的,刚好刚才吃完艾德蒙的菜品有些意犹未尽还没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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