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书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二章 自作孽(第1页)

第四十二章自作孽

嫉妒是原罪。眼瞅着原本跟自家差不多的张家如今混得风生水起,以前有事没事总想跟张家别别苗头的郑家这心里就有点不是滋味了。

郑家家主郑泰只要一想到以前他曾经派人暗中拉拢张家的佃户改换门庭一事,心里就有点忐忑,害怕如今得势的张家会寻机报复。

要说当初的郑家,还比张家要强上那么一点,无论是财富还是拥有的土地,都占了上风。可如今的张家早已今非昔比,不到半年的光景,张家的实力就已经是郑家的十倍不止,而且看那发展的势头,张家只会越来越强。

郑泰不是没想过寻机找张家的麻烦,但问题是张家如今人多势众,单是一个庄子的青壮就有一百多人,而且这一百多人可不是张家的佃户,而是跟张家签下死契的外院,就听张宝的吩咐。张宝只要说一声,这帮人就能毫不犹豫的打上郑家的门。而到时真正愿意为郑家卖命的人,估计也就只有张家的零头多。

郑家村不是郑家,郑家同样也不代表郑家村。郑家村的情况与张家村类似,郑家只是郑家村里的一户富户,仅此而已。而张家如今已经是拥有自己庄子的张家,也就是说,以后要是碰上需要人手的事情,张家可以独自承担,而郑家则要找人帮忙。

不敢明着来,那就唯有背地里使坏。可让郑泰郁闷的是,流经如今这一庄二村的那条小河,张家庄子占了上游。当初两村为了争夺这条小河的使用权没少争吵,后来为了公平起见,两村这才议定谁也不占便宜,小河上游谁也不许占,结果现在就便宜了张宝。

民不与官斗!这是老百姓的习惯。若张家仅仅只是有钱,郑泰还会折腾一下,可张宝如今是朝廷从八品的将作监丞,虽然职位低了些,但好歹也是官。对乡下土财主郑泰也有一定的威慑性,当然让郑泰不敢对张家明着动手的主要原因还是张宝在官场的人际关系,他与开封府的都头夏虎交好,平时以兄弟相称。即便郑泰有心给张宝捣乱,也没人愿意为了郑泰给的那点赏钱跟着“胡来”。

不满这种情绪是会积累的,积累多了就会转化成怨恨,而当怨恨继续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会转化成仇视,等到那时也就到了必须你死我活的时候。

郑泰不服!凭什么张宝那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就能有如此好运,家业大兴不说更是在官场得意,未及弱冠便做了朝廷从八品的将作监丞。照此发展下去,将来封侯拜相也不是不可能。

可凭什么呢?凭啥什么好事都落到他头上了?老天爷真是瞎了眼!怎么就不知道匀点好运给我郑家呢?

怨天尤人完了的郑泰失去了理智,在分析了张家的发迹史以后,郑泰决定依样画葫芦,说不准自己也能混个朝廷命官当当,最不济也能得到朝廷的嘉奖。

模仿这种事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郑泰如今是被嫉妒冲昏了头脑,猪油蒙了心。在他看来张家的发迹是从剿灭来袭的马贼开始,他有样学样,也想要通过剿贼好向朝廷表功。但问题是郑家的情况与张家不同,张宝当时身边除了周侗、公孙羽等高手外,更有林冲、卢俊义两员猛将压阵,即便马贼凶悍,林冲、卢俊义也可以凭借个人的武勇将马贼的嚣张气焰压下去,而且张宝当时将主战场定在张家村的大街小巷之内,马贼失去了速度这一优势不说,更被张家村的村民以有心算无心的偷袭得手。若是搁在村外,四十个马贼对张宝来说是个难缠的威胁。打不赢人家还能跑呀,两条腿怎么跑得过四条腿。

郑泰只看到了表面,却并没有考虑到张家为剿灭马贼所做的前期准备。他就知道马贼冲进了村子遭到村民的阻击,然后就是马贼被送去了官府,村民们分到了官府的赏钱。作为这件事的主导者张宝也由此得到了当今官家的召见,再接下来就是张家就跟屁股下面装了窜天猴似的不断高升,成了自家不敢去招惹的邻居。

郑泰想要模仿张家发迹,但却忽略了自身是否如张家一般具备剿灭马贼的能力,也忘了他郑家并没有号召全村鼎力相助的现实。哪怕是当初的张家,能够让张家村的村民出手相助也是因为一来年关送了年货,张家村的村民拿人手短,不好意思拒绝,二来则是张宝说服了村里的村正张范,由张范出面才让那些村民愿意听从差遣。

郑家压根就没有剿灭马贼的先决条件,却偏偏想干引狼入室的事情,结果自然不会好到哪去。若是按照郑泰自己的想法,郑家这回不死也残,好在郑泰有个女儿,年方十四,在得知了父亲的打算以后极力阻止,而在见自己劝阻无效以后,更是为父亲出谋划策。

在郑秀秀的干涉下,郑泰总算是头脑冷静了一点,虽然他还没有打消仿效张家发迹的念头,但好在听了郑秀秀的劝,不再坚持要找马贼来偷袭郑家村,而是听从女儿的建议,让人去找附近的山贼来合演一出戏。

山贼属于强人中的一种,说是强人,但大多数强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人,让他们去跟强势的人对抗,这并不符合他们的生存之道。占山为王,落草为寇,多是逼不得已,所求也多是活着二字。真正让他们愿意拼命的事情,并不多。

自打张家村剿灭了流窜的一伙马贼以后,张家村就变成了附近强人眼中的硬骨头,大多数强人都不愿意去招惹,虽然张家如今的财富令人眼红,但问题是为了求财把自己的性命给搭上是否值得?

上山虎刘一刀是距离张家村东八十里外虎牙山的大当家,最近他的日子有些不好过。强人的日子看上去像是不错,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但真正会被强人盯上下手抢劫的,不过是一些本小利薄的游商或是单身上路的行人。大规模的商队,强人一般是不敢招惹的,因为一般规模大的商队人多势众,随行的护卫也多,而且即便得手,能够拥有如此规模商队的人一般都跟官府有关系,要是货物被劫了,官府肯定不会袖手旁观,到那时强人要面对的就是官府的清剿。

没有买卖上门,那就意味着没有收入,也就意味着要饿肚子。虎牙山包括刘一刀在内共有匪众三十余人,而这三十多人小打小闹还行,真让他们干大事,他们没那个胆子。可眼下摆在刘一刀面前的问题是,山寨再不开张的话,他们这伙人就要喝西北风了,与其饿死,倒不如冒险干上一票大的。

就在刘一刀自己给自己鼓劲下决心的时候,他的白纸扇急匆匆的跑了进来,进门就喊:“大当家的,好事来了。”

白纸扇,这里当然不是指扇子,而是对军师或者师爷的称呼。刘一刀的白纸扇姓胡,在家排行老二,小时候进过几天学堂,只是后来家道中落,他也就混迹街头了。胡二单身一人,有几个亲戚也因为胡二不学好而断绝了来往。他是刘一刀的心腹,当初也是他撺掇着刘一刀纠集了家乡的一帮闲汉上山落草。

虎牙山的山贼与其说是被逼得落草为寇,倒不如说是好吃懒做,想要不劳而获的人占了多数。这样的山贼不会有什么大出息,当地官府也因为了解这帮人的底细而懒得劳师动众,睁一眼闭一眼只当不知道。

可胡二是个有大志向的人,他可不愿意天天就这么过。念过几年书但却没念明白的胡二倒是知道大宋当年十节度的旧事,而他想要达成的心愿,就是仿效当年十节度得到朝廷的招安。可问题是朝廷除非吃饱了撑的,才会下旨招安人数没超过四十人的虎牙山土匪。

必须要引起朝廷的重视!胡二心里是这么琢磨的,也正在为此而努力。而眼下,胡二觉得机会来了。

想要引人注意,那就要干些吸引人眼球的大事。而一伙土匪想要引起朝廷的重视,除了攻城破县外,也没其他事可干了。但问题是虎牙山连四十个人都没有,就凭这点人想要攻城破县?估计还没离开虎牙山就会有得到消息的驻军杀到了。

想要引起朝廷的重视,那就必须要扩充自身的实力,只有实力足够大,足够强,朝廷奈何不了了,才会考虑招安的事情。可扩充实力是要花钱的,而且必须要有大量的钱财作为支持。而钱财这东西向来就是虎牙山的稀有物,糊口都困难,哪还能攒下钱?

热门小说推荐
我的艺人邻居

我的艺人邻居

认识了小半年的美女邻居突然问他要不要在一起刘信安思考了短暂的几秒后笑着点头可几天后,她却突然消失之后又突然在电视机里出现刘信安感情我那喜欢白给的女朋友还是个大明星?...

不分手就会死

不分手就会死

瑶瑶,我们分手吧。我是念念,我不叫瑶瑶。啊,念念啊,对不起,你等一下。…念念是吧,不好意思,你也分。哥,您这哪是分手啊,您这简直就是公司裁员啊。简介无力,请直接移步正文,不好看请砍我!!!已有百万字精品老书,我的恋爱画风有些不正常喜欢的可以去支持一下...

经年情深

经年情深

雷高岭之花为爱下神坛的狗血虐文又名寸骨殇高岭之花深情攻身世凄惨坚韧受所有人都想不通池律为什么会喜欢上唐松灵,包括唐松灵自己。毕竟高岭之花和乡间野草放在一起怎么看都不协调。因此,当得知池律被甩时,所有人都觉得唐松灵是不是疯了,给脸不要。七年之后,再次相逢。池律还是人人仰望的矜贵公子。唐松灵还是和之前一样的落魄潦倒。池律用指尖挑了挑他沾了泥的黄色马甲,促狭道这就是你说的回归正常生活?他看着在唐松灵怀里撒娇叫爸爸的小孩,只觉得这么多年的撕心裂肺,夜不能寐,都是一场笑话。然而就在他真正准备放下执念时,一句无心之语,真相初显端倪,他穷追不舍,抽丝剥茧,痛不欲生。七年之前,我去奔赴与你的约定,也许是上天注定,这条路永远都走不到头。救命之恩,不得不报,亡人之子,终生相托,这其中苦涩,说不清,道不尽。你我之间,隔了多少阴谋算计,多年之后见你的么每一眼,都是上天的恩赐一寸伤骨,一幕夜色,都成了池律心底愈合不了的疤痕。预收CP1424379高冷攻VS美人受一句话简介美人报错仇的酸爽故事~...

我编的假预言竟然都成真了?

我编的假预言竟然都成真了?

求助!为了博热度,我在b乎瞎编了一个预言。我说8月1日秦始皇修仙证据被发现。谁知道秦始皇8月1号在咸阳渡劫了!我为了修正时间线,目前正在嬴政龙椅背后怎么让他相信,我可以让他永生?在线等,急!...

斗罗:开局觉醒超神级武魂

斗罗:开局觉醒超神级武魂

洛辰意外来到斗罗大陆,获得气运掠夺系统,开始称霸大陆。开局在武魂殿觉醒超神级武魂九彩神杖(蕴含九种至高之力),从此踏上无敌之路。恭喜宿主霸占冰火两仪眼,掠夺气运点18747,额外获得两块神级魂骨。恭喜宿主改变武魂殿命运,掠夺气运点63858,额外获得生命神花。恭喜宿主抢夺海神传承,掠夺气运点99999,...

谋道升途唐诚马玉倩

谋道升途唐诚马玉倩

镇政府门外,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径直停在了楼门口,从轿车上下来一位年纪大约四十岁上下的妇女来,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脚蹬一双曾明瓦亮的黑皮鞋,猛一看,以为是男人呢,仔细一看,脖子里系着一条淡花色的丝巾,才知道是一个干练的女人。...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