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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李队,面色铁青,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他的地盘上,还有不怕死的愣头青。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漠视他的存在,挑战他权威。
一向飞扬跋扈桀骜不驯惯了的李队在心里骂道:小子!遇见了我,算你倒霉!就你会的那点三脚猫功夫有什么用啊?
都几十年代了,马上二十一世纪了好不好?还打呀杀呀的。低俗不?幼稚不?遇到事情要多动动脑子,格局能不能大一些?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你没有!
听李森说你身轻如燕,快如闪电。拳脚功夫,非同一般!今天我倒要会会你。我相信你很快,但你能能快过我的枪吗?能快过飞行中的子弹吗?
李队的手不由自主的放在腰间的皮套上,那里面鼓鼓囊囊的,装的可是他的宝贝。吃饭的家伙,枪在人在,枪是警察的第二生命,枪没了,他也还去找阎王报到去了!
那里面是今年刚刚换发的92式手枪,外观精美,做工精良。乌黑发亮的枪身闪着荧荧的蓝光。
他爱若至宝,睡觉都要放在床头。老婆想摸一下,他都怕给摸坏了。害得老婆背对着他睡了一个晚上。
每次面对违法犯罪嫌疑人时,他的手都会不由自主的放在枪匣子的位置。不战而屈人之兵,这个道理他懂,效果也是明显的。
胆小一点的,看到他这个手势,就知道他接下来要做什么了,吓得腿都软了,浑身筛糠,瘫在地上,语无伦次,束手就擒。
今天他故技重演,结果他懊恼的发现,这一招今天失灵了。那小子不是个傻子吗?不会不知道这个匣子里面装的是什么吧!难道电影他都没有看过吗?
李队恶毒的目光死死的盯着刘乐乐,只要他敢还手,就告他袭警。是拘留半个月还是两三年,还不是自己说了算,这个罪名够这小子喝一壶了。
李队看着身上的这张皮,所向披靡,一往无前。他有点自豪的挺直了胸膛。想起李森的许诺,他的心早就飞向了皇后大酒店的KTV了。
要不是这小子不配合,自己现在早就在夜总会里了。灯红酒绿,莺歌燕舞。想起那些身材曼妙的美娇娘,身材火辣,衣着暴露,一掐都能掐出水来,比家里的那个黄脸婆不知道要好过多少倍!他的心里早就把面前的这个愣头小子诅咒了一万遍了。
他对他的那两个手下使了一下眼色,他们会心的点了点头。这两个警校刚毕业的毛头小子,看着关系进的警队,功夫不怎么样,溜须拍马倒是无师自通,一心想着飞黄腾达,建功立业。
头脑简单的人,正好可以利用一下。出事了有人顶着,我怕什么?李队阴险的笑了!他们就是要故意搞事情,逼他出手,然后再告他袭警。
一个警察拿着警棍,打开了开关,电警棍滋滋的冒着蓝光,管你是武林至尊还是世外好人,只要让我打到,保准你浑身筛糠,哭爹喊娘。
管你是男子汉还是汉子男,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指定让你付出代价。想英雄救美,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英雄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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