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958章
送她到学校之后,我才折身返回,我也没有回镇天府,而是在学校附近找了一家酒店。
坐在房间的床上,我看着鬼祖和如花两个人坐在沙发上撒狗粮,顿时对于这种可耻的做法也是无奈。
“我说你们两个双修,能不能滚到其他地方,故意在我面前双修,还发出这么难听的声音,信不信现在我给你们来点刺激的。”
鬼祖哈哈一笑,然后看着我一脸的得意;“老大,你是现在羡慕嫉妒恨,然后是不是又感到寂寞空虚凉!”
听到这里,我也是呵呵一笑,然后手里黑鞭出现,一条散发着黑气的黑鞭落在地上,不管是打人还是打鬼,这一鞭子下去,绝对让他们爽的嗷嗷叫。
“来吧,哥的小皮鞭已经饥渴难耐。”
说着,鬼祖和如花两个人就直接溜了。
我也是冷哼一声,耳边终于是清净了不少了,在四周设下封闭阵,我坐在床上,放出奎尸,然后拿出风水印解开上面的封印,看着宣泄而出的阴魂,我魂魄直接离体而出,然后身上的魔气开始爆发开来。
现在我的魂魄已经是一劫太清的实力,我想将魂魄修炼到和我本体一样的境界,就算到时候突破不到五劫太清,恐怕实力也会增长不少吧。
一晚上的时间过去,风水印的阴魂已经被我吞噬了一半,而且我也感觉自己魂魄更加凝厚了,等到这些阴魂全部被我吞噬完毕,恐怕都难以突破到二劫太清的境界。
不过能将魂魄修炼到这个程度,已经实属侥幸了,一般的劫太清修行魂魄之力,就算是五劫太清,将魂魄修行到太清境已经算是幸运了,只有突破到三尸境,魂魄才有可能突破到一劫太清。
现在我的魂魄已经是一劫太清,而且再加上魂魄和本体的修行,所需的灵气本来就是不同的,魂魄需要的灵气是本体的几倍甚至更多。
我深呼一口气,然后洗了个澡出来整理了一下,这个时候,曹拓母亲朱婷的电话给我打了过来,我从酒店出来,来到学校门口的时候,朱婷将黄符掏出来给我,看到这符咒的时候我也是眉头一紧。
黄纸红符,现在黄纸都已经变成枯黄,红符也已经变成了黑色。
“萧先生,这黄符可能昨天晚上就掉在了地上,今天早上我叫曹拓起床的时候,这黄符就在地上。”
“要不要在贴一次,我看这符的颜色都变了,不知道还有没有用。”
我直接摇头,现在符咒没有近身都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要是等到符咒近身,指不定会变成什么颜色。
“不需要了,问题比我想的要厉害的多,你身上也沾有阴邪之气,虽然不多,但是也不少,你们住的地方我能去看一眼吗,如果住的地方没有问题,那就只能从别的地方找问题了。”
出版名暗星,全网有售,系列新文被夺一切后她封神回归已完结1v1双洁塔罗牌团宠神医甜燃爽!昔日大佬嬴子衿一觉醒来,成了嬴家丢了十五年的小女儿,而嬴家果断收养了一个孩子替代她。回到豪门后,人人嘲讽她不如假千金聪明能干,懂事优雅。父母更视她为家族污点,警告她不要妄想大小姐的位置,有一个养女的名头就该识趣,不然就把她送回去。嬴子衿这就走,不用送。在嬴家欢天喜地庆祝,其他人都在坐看真千金笑话的时候,各个领域的大佬们纷纷出动了。粉丝战斗力top的顶流影帝嬴小姐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吩咐。垄断全球经济的财阀继承人嬴家?什么东西?老大,直接灭了吧?华国第一古武者谁敢欺负师傅?智商高达228的天才少年我姐姐。拥有极致妖孽容颜的男人勾唇一笑,散漫慵懒那好,叫姐夫吧。大佬们???真千金原大佬身份一夕恢复,全网炸了,嬴家疯了,哭着跪着求她回来。国际巨佬家族不好意思,介绍一下,这是我们本家大小姐。王者重生,强势翻盘,绝地反击!神算女王两百年后再回地球,曾经的小弟们都成了大佬...
资深码农郑文桐重生到2014年,决定换个活法世界杯买德国7比1战胜巴西,中奖个一亿回国创建斜坡资本,成为资本大佬互联网行业中最年轻的百亿富豪他的女友是白小鹿,冉冉升起的超新星商业娱乐,单女主。...
恭喜你激活了游戏。在这个游戏中,身为仙子云养道侣的你,只要仙子在游戏中对你各种云养,又或者对你有什么要求,你都会获得相对应的能力,修为,天材地宝等等,请尽情的享受你的乐趣吧。修仙家族大小姐正在考虑是否云养你。穿越后的林默,看着面前的游戏光幕陷入了沉思。在林默陷入沉思的时候,另外一边,修仙界的...
开局穿越到鬼怪横行的世界?...
裴知夏当了晏漠寒三年替身情人,他初恋归来,她被无情扫地出门。晏总嘴里硬气跟你,只谈钱不谈情。然而,身体却很诚实。单身快乐人裴知夏和别的男人去喝小酒,回来就被晏总围堵他给你多少钱?裴知夏笑问晏总,他给钱,还给名份,你能?晏总怒而出走。晏总以为,裴知夏离了他便活不了。殊不知,裴知夏不仅桃花朵朵开,还有亲爹送上亿万家产,事业感情一飞冲天。晏总悔不当初,千里追爱,见到的却是裴知夏之墓宠溺专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晏总别虐,裴小姐要嫁你大哥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