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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先是盛出一盆酱香味的,剩下的半锅里又放了干辣椒段,炖煮了一会,等辣味炖出来后才出锅。
两种口味都捡了一些,装了满满一大盘,这才带着林笑出发。
红姐家就住在春风旅社的后面小院儿,距离林香秀租住的房子不算太远,走个二十分钟就到了。
林香秀带着林笑过去的时候天还没黑,但红姐家已经准备吃晚饭,她家是个大家族,家里有公婆,还有个没结婚的小叔子,另外就是红姐的一家三口。
天气热,一家人在小院子里摆了张桌子,桌子上放着几样菜,因为红姐的婆家人也是从北方来的,桌上南北方的菜都有。
还没动筷子林香秀就来了,还端着一盘温热的酱大骨,红姐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跺着脚说她太客气了。
红姐不肯收下,还说,“有点好吃的你们自己留下吃多好,怎么还给我送来了。”
她婆婆也在旁边帮腔,“就是,看你们母女俩瘦的,我们不要,你自己回去吃!”
两边还在推辞着,林香秀直接把盘子放在桌上,红姐的公公是后面才来的,不知道这一出,直接夹了一块筒骨就啃起来。
“啧,这个味道好。”
红姐的老公公发出一声满足的感叹,忍不住去倒了一杯酒,一边喝一边吃。
他先是吃了一个辣味的,辣的斯哈斯哈,不住的喘粗气,后来就改成吃酱香味的,这个更合他的胃口。
这老头一开始还一边吃一边喝酒,吃到后面酒都不想喝了,用手抓着一块脊骨用心的啃。
等婆媳俩反应过来的时候,老头面前的骨头已经堆成了一堆。
这下是没法再推辞了,林香秀忍着笑道:“你们就吃了吧,本来送了就是给你们吃的。”
没办法,只好坐下来吃,红姐的婆婆不是个爱啃骨头的人,总觉得不雅观,但人家送来的她也不好意思一筷子不动,便夹了一块好啃的筒骨,咬下第一口她的表情就凝固了。
他们也是北方来的,但可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酱大骨!
筒骨上面的白色结缔组织,看着像是肥肉,但咬一口下去才知道完全不是那种肥腻的口感,反而像是蹄筋一样,咬下去有一股韧劲儿,但又很好嚼,每嚼一下那肉都好像在嘴里弹跳一样。
偶尔还能啃到一口脆骨,嘎吱嘎吱的。
每一口,都透着油香,香的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
筒骨吃的就是这蹄筋,香的让人欲罢不能,至于脊骨就不一样了,林香秀炖的火候到位,调料也舍得放,脊骨上的每一块肉都炖到了脱骨的程度,肉嫩而不柴,吸收了调料的香味。
红姐的婆婆一开始还在意形象,用筷子夹着脊骨小口小口的啃,吃到一半她觉得实在太费劲了,把筷子一扔,也抓在手里啃起来,一边啃一边夸,“你这做饭的手艺在哪学的,这也太好吃了!是我们老家的那个味儿,但我在老家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酱大骨啊!”
林香秀笑了,“没学过,就自己琢磨出来的,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大家也爱吃我做的饭,谁家有事都请我去作席面,做多了就练出来了。”
红姐两口子看父母吃的那么香,也忍不住坐下来开啃,一家人谁都没嫌弃谁,全都捧着大骨头啃得津津有味。
红姐的婆婆一边吃一边打量林香秀,吃完几块大骨头打了个饱嗝,她洗干净手,拉住要走的林香秀就冒出来一句,“小林啊,我听说你前面那个男人是个没良心的,反正现在也离婚了,你带着孩子不好过,有没有想过再找一个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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