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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往埃及3(第1页)

朗基努斯听见有人在大叫卑鄙。

当然,偷袭确实是一种卑鄙的行为,更不用说偷袭的还是那男人最重要的一个位置。

那他又能怎么做呢?他之前斋戒了好几天,又被迫在大教堂的石板地上睡了一晚,醒来的时候,饥肠辘辘,又渴又饿,之前也只匆忙地喝了几口水。

而且他只身着皮甲——塞萨尔从自己的战利品里挑过一副完整的链甲给他,但他爱惜的放在箱子里没有穿,现在懊悔也来不及了。

他现在要面对的是三个,不仅身着链甲,还在重要位置固定钢片的骑士们,而且他们全副武装,他只有短剑和匕首。

而且要他来说,那个拿一枚银币当做天大赏赐的家伙,为了接下来干事儿方便,掀起了长度直达膝盖的链甲,掖在腰带上,露出了一大块白晃晃的大腿和勉强被亚麻长衬衫掩着的“短喇叭”,甚至在举起长剑的时候也忘了放下,这岂不是在明晃晃的诱惑他去犯罪吗?

——就如他们必然会说,他们犯罪也是因为这个撒拉逊人的女孩诱惑了他们。

朗基努斯总是从善如流的。而且他之前与那些下流的盗贼缠斗的久了,根本不在乎脸面什么的。

他借着俯身拾取银币的功夫,一个前滚翻,翻到了那位骑士老爷的双腿之间,趁势抽出匕首,给了他一家伙。

那个无耻又吝啬的混球顿时发出一声长长的嚎叫,就像是一头受伤的骡子,直着喉咙拼命地喊,钻到他背后的朗基努斯立即跳起来身来,一家伙刺进了他的后颈。

那个修士看来也是上过战场的。他虽然发出了一声尖叫,但居然还记得将那个撒拉逊人的女孩提起来挡在自己面前,他紧紧的抓住了她的秀发,竭力往下拉扯,女孩的脸上露出了痛楚的神色。

她大声叫嚷着什么,可惜的是在场没人能听懂,她也很快意识到了这点,就更加奋力地挣扎着,用脚踢,用手抓,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安危。

可无论怎么做,她都奈何不了她身后的那家伙,她被抓住的时候也是如此。男女在体质上的悬殊,再加上年龄方面的碾压(她可能只有十三四岁),以及一身亚麻长袍与链甲的天壤之别,注定了她只能成为一个孱弱的猎物而非猎人。

但转机瞬间即至,或许是担心只用这个女孩做盾牌,威吓不住朗基努斯,教士拔出他的小匕首,横在女孩的脖颈上,想用这个来吓阻他。

他没能看见这个女孩眼中骤然迸发出了一抹欢喜的亮色,她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猛撞向那柄闪烁着寒光的利刃,朗基努斯甚至能够听得见皮肤、血管以及单薄的肌肉在冰冷的金属下撕裂的声音。

这个裂口那样的深,那样的大,即便是有人特意去砍,都未必能如现在这般惨烈。

女孩的头向后仰去,鲜血喷涌,教士陡然发现手中的身体变得沉重,向着一侧歪斜,握在手中的头发也变得又热又湿又腻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失去了一个最大的筹码。

朗基努斯没有犹豫,他紧握短剑,从女孩的胸前刺入,穿透了她的躯体,然后贯穿了教士的臭皮囊,将这具顶顶美好的躯体与顶顶丑陋的躯体连在了一起。

他双目赤红,喘息着拔出了长剑,然后不由得诅咒了一声。

因为他看到第三个骑士已经从地上站了起来,周身浮动着并不那么浓厚,但确实是有的光——他是一个得到赐福的骑士。

“天上的那些圣人,难道都不长眼睛的吗?”朗基努斯发出了一声与曾经的塞萨尔一模一样的感叹,提剑了上去。

只对撞了一次,经验丰富的流浪骑士就知道坏了。

他根本没法与这个蛮力十足,精力充沛的骑士相抗。

朗基努斯感觉到一阵虚软。

他知道这是恐惧带来的症状,但他必须振作起精神——他想的到,如果他死在这里,这个唯一生还的骑士会怎么说。

他只会说,他和同伴在路上听见了一个撒拉逊女人的惊叫。而他赶过去的时候,发现一个流浪骑士正准备强暴她,他与他的同伴们厉声阻止,结果却遭到了恶人的辱骂与攻击,他们只能反击,将他杀死。

人人都知道他是塞萨尔的仆人,一旦如此,不但他死的冤枉和莫名其妙,就连塞萨尔的名誉也会受到影响——他能够在王子鲍德温身边立足就很不容易了,朗基努斯并不打算给他添更多的麻烦。

他想着至少要和这个骑士同归于尽,但要做到这点太难了,他只能不断的与这个骑士周旋,对方的双刃剑沉重得就像是一只两面有刃的长条锤子,只要击中他任何一个地方,都能一下子撕开脆弱的皮甲,连同里面的筋肉和骨头。

而他的短剑和匕首几乎只能勉强招架,根本无法靠近骑士。即便靠近了,短剑和匕首对一个周身披挂着链甲的人也难以造成什么致命的威胁。他只能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疲于奔命,一边躲避对方愈发迅猛的攻击,一边绞尽脑汁地寻找他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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