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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罗纳尔(第1页)

第六章罗纳尔

在夏日临冬城也不温暖,早晚的凉意每每入骨,对于他这种常年混迹自由城邦的人来说,十分不友好。但好在临冬城以及其管辖的区域足够大,在罗柏随其封臣大军南下后,他们这帮外国人更是自由,根据授权及取得比武优胜时即可在周边狩猎,深入森林。这给了他无限乐趣,布拉佛斯可没有什么森林,树都见不到几棵。在那儿任何木头都珍贵,用柴烧火更是想都不用想,他很小的时候就在街上与人打架,争夺牲畜留下的可以做燃料的粪。他真不怀念,生活实在太辛苦了。

按照美女司令的要求,他们在森林的猎获所得,每样只需要将最肥美的部分交予临冬城主即那个慢走男孩布兰登即可。而实际上,这些大多都得送交临冬城的大鼻子管家,让他以慢走男孩的名义转送给临冬城周边的户民,作为外国人打搅他们生活的赔偿,少部分则留下要么腌制要么作为军官们的佐餐。

罗纳尔觉得集镇的北方人都爱戴他们。哎,怎么能不爱呢,他在这里已经花掉很多他在全世界辛苦搜刮来的金子了,要是一直留在这儿过这种逍遥日子,过不了多久他就得靠狼女的薪金度日,过简朴生活了。想到这就觉得气闷。

他原以为在这座破烂的集镇根本没有机会花销,为此还担心苦恼了一阵,但他大错特错,这些看起来野蛮粗鲁的北方人从周边给他们带来了这帮历经沙场的战士所想要的一切——女人、女人、女人。

可能只有对美女司令有想法的小子还囊包鼓鼓吧。

抛开那些,他觉得还是更爱狩猎。这里森林广袤,原野广阔,还有他从不曾见过的猎物、野兽,真是猎人的天堂,要是临冬城没有限制他们每次猎取的最大数就更好了。一头鹿、一只獐、三头狼、三分之一头熊、十只野鸡、十只野鸭、五只松鼠以及不限数量的野猪,这就是临冬城对他们狩猎的限制,或者说,这是美女司令对他们的限制。

他们总以野猪为寻猎对象,但以熊或鹿为来决定谁是最佳猎手。他只赢了三次,其中一次是通过他的小队狩猎黑熊赢来的。但那一次他赔惨了,忘记了熊的狩猎额度已用尽,最后只得自己掏三倍的市价来支付罚金。更难受的是,为了杀死那头熊,他还损失了一名仆从和丢掉了三只猎狗,为了摆平这些,更是赔偿了不少金子,想想就让他肉疼。因为这次冒失,后来所有猎户都不同意租借猎狗给他,他只能付更高的价,找更远的猎户。为了解决猎狗的问题,他在城外租用了农舍,聘用了仆从为他驯养,不过狗们现在还是幼崽子,至少得等个半年,部分才能通过训练派上用场。

他们狩猎时长常为三日,首日一早出发,第三日下午回归。期间风餐露宿让他颇有上战场的感觉,但这种紧张是虚假的,他们身处北境,背着冰原狼的猎旗,除了野兽,根本没有任何危险。在这期间,追逐猎物、发号施令、探索旷古未经开发的原野让他感受到了人生的最大乐趣。狩猎中,大部分小型猎物会成为直接成为军粮、狗粮,少部分丢给沿途的猎户、农场主,或者直接丢弃给这里的平民百姓,换取其他必要补给。他已熟悉周边大部分居民了。

除了狩猎本身,食物也让他喜爱,尤其是用他自己所获做成的食物。他和兄弟们已经在大小姐的指导下,开发出各种处理方法,烤制、腌制、炖、煮、焖、烩、炒。他发誓,这些吃法永不会让他腻味。

其他他们处理不掉的猎物也会交给临冬城,一部分会腌制,做成储粮,剩下的就会直接处理。在校场上,数个烧烤架架设,下面的篝火有女仆照料燃个不停,清理的猎物串在铁钎上翻滚,一遍遍刷上酱汁……内脏炒烩炖煮,放在巨大的铁盆中,他们就是在这样的诱惑环境中不断训练和工作。临冬城的人虽在变少,但柴火的炙热伴随着肉香足以为所有人驱离孤单寂寞。

他知道有部分兄弟已经厌烦了这里的寒日和每日训练,纵使大小姐给的待遇不差,还有随时恭候以至每个人都可以吃到饱的烧烤、面包、荞麦饼。科尔鲁斯顿就很厌烦这个样,“这等安稳的生活怎如在海上漂流来得精彩?”他前些日子离开临冬城,返往白港了。

罗纳尔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这是小孩子的想法,当人见惯了海上的风浪、危险以及乏味,任何人都会想要安稳一点的生活,当然,能够有打猎这等情趣事就更好了。他相信,只要跟随这位大小姐,很快他就可以在这片陌生大陆获得自己的领地,每天猎个不停。原本,他以为临冬城城主罗柏史塔克会带着他的姐姐一起南下,而他们也将取得立功、获封的机会,但他们这一伙只有七人得偿所愿拿到这个机会,其中就包括了他的弟弟罗伊尔。他将代表大小姐,向少狼主贡献力量,算是聊表心意。

罗伊尔的七人小队在他们诸多队伍中表现只能堪称中等,骑射、径跑有所冒头,长剑、骑枪几乎垫底。罗伊尔刚离开的时候,他为他的幸运祝贺,但如今却担心起来,这是他唯一剩的弟弟了。

他们兄弟三人一起在潘托斯袭破马王,在里斯教训海盗,在弥林震慑奴隶主,在魁尔斯羞辱蓝嘴唇的男巫,在亚夏他们深入不毛,洗劫神庙。无数次成功。他可以信任大小姐,却无法信任大小姐的弟弟,何况还是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他承认那个男孩不差,但总没法放心。来至南方的消息说这个少狼主已取得歌手们可以歌颂的大捷,可他敏锐发现,大小姐并不高兴,他知道还有其他他所不知道的消息,但大小姐并没有透露。

他有理由为自己的弟弟担心。他们三兄弟自小在布拉佛斯街头讨生活,在街头训练、在街头挨打或是打人。当他们终于展现出悍不畏死的勇气时,便被武士团雇佣、训练,开始为一个个恬不知耻的蠢货、吝啬鬼和疯子服务。当大小姐在布拉佛斯征召人手后,他们三个如愿登船。一路远航,他们遇到过各种挑战,看过沿途的各种风景,通过各种训练,完成各种任务,取得各种成功,当他们以为可以继续饱览风景、取得下一个成功时,罗噶尔却只能永久躺在弥林,那个盛产奴隶的地方。三兄弟也变成了两兄弟。那是团队的大危机,弥林的伟主随时准备把过往的他们变成可以换取黄金的财产,但在大小姐的剑下,伟主也只能屈服,他们不仅取回了罗噶尔的头颅,还赢走他们引以为傲的鹰身女妖的黄金头颅,如果他所猜未错,而这颗黄金头颅至今还藏在魁尔斯的那个大胡子富商家里。

珍藏别人的神并当做玩物,这是仅次于狩猎的最高级享受,他艳羡至极。

到了现在,他只能希望罗伊尔平安无事,希望大小姐的这个弟弟也能如大小姐一般智慧和英勇。但少狼主将大小姐留在临冬城,这几乎是愚蠢了。临冬城有两座城墙,两座城墙之中是源自河流的活水,防御之坚令人望而生畏。想要攻取这座城堡,他不知道要多少倍的力量、死掉多少人才能成功。好在,他们作为美伊的私军并不需要登上城墙驻守,否则这些北方人早上就会发现冻僵的尸体在替他们扼守城池。

纵然不用守城,但其他一些事物却免不了。如今,大小姐正在与学士商议,在城外单独建设一个烧制瓷器用的巨窑,他们大部分时间要用来看守和组织民工。这已不是临时决策了,她早已在临冬城附近的小山上找到用以制作瓷器的矿藏,据她说,“那些无法发现黄金的石头,经过火与热,他们就会转变,转变成为珍贵的瓷器。”

  或许这就是她的设计的族语“火与热”的来源。

在罗纳尔的印象中,她不会让自己陷入闲适,也不会轻易让自己的侍从战士处于悠闲。她要么指导追随者剑术,要么指导民夫如何建设炉窑,要么协助城主处理领地事宜,要么为慢走男孩治病,没有停歇。相比这位大小姐,罗纳尔要轻松一些,但也仅仅是一些。他自己要为自己的手下完成每日的训练,完成每日的学习任务。当然,如果有幸在每周的校场中取得优胜,则有权在史塔克的猎场狩猎,猎物会被处理放在烧烤架上,临冬城留守的妇女们乐于为他们照料这些食物。无法吃下的食物,还会切分,为长工、伙计和周边的一切人加餐,就连临冬城的猎狗们也有机会享受。他有时会嫉妒那些长工,按照他理解,作为城防司令,城主的首席,大小姐完全可以无偿征召他们,但她仍执意供奉面包餐食、支付薪水,有时薪水还会以农具代替,那可都是好工具,根本不该给这些散漫的农民去使用。

大小姐虽然没有像战士那样去找女人,但无疑,她花钱的速度要远快于其他任何人。有时候,罗纳尔觉得,她会把航海挣到的一切都投入到临冬城。他不看好这个做法,临冬城从各种角度都不会属于她,何必在这座城堡里投入最终将不会属于她的东西?他的嘴巴严,这些只会在心里想想。

他虽如此,有些人则未必。

“我们这位好小姐在照顾自己的弟弟嘞,看起来可不是姐姐,而是亲妈呢,我们这些信奉她、追随她、愿意随她走南闯北的人,现在要做这个小男孩的仆人!”托勒密拿着训练剑狠狠砍在草人身上,头也不转对着罗纳尔大声宣泄,“我们为他找药、采药、晒药,过段时间,我看还要为他擦屁股。”罗纳尔有些想笑,他什么时候给人擦过屁股?都是别人给他擦。药材的事也早交给别人了,简直是故意找茬,“看他任性妄为,不知道要给我们添什么麻烦!依我想,与其在这里穷耗,不如当初就在布拉佛斯散伙,拿一包黄金去买院子不好?草他么的,当初真是傻了,才会随她一起到这狗屁北方。”他转眼看了罗纳尔,觉得他在认真听,所以继续说,“便是留在港口,听风听雨看表演,也比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好啊!”他大喊一声,“该死的狗叫,啊,该死的狼!”

罗纳尔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喜爱这里,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在这里发展新的爱好。

“你可真凶哦,草人都快被你吓散了!”罗纳尔根本不在乎他的抱怨,“你若是愿意,现在也可以走嘛,一袋黄金少不了你的,更何况,你自己这些年抢到的也不少……”他突然想到什么,“天杀的,你不会把钱全花在女人身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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