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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琼恩
他们一早出发。跟随琼恩一起的除了莱拉外,还有托根亨伯爵次子阿托斯以及他所带领的四名菲林特战士。
“我既然向你承诺了五百名骑士,就一个不会少,你就放心去吧。”伯爵在他临走前这样跟他说。
琼恩没什么不放心的。按照现在的进展,很快他就能凑够自认为能够击败曼斯雷德的大军,而若是不限定骑兵,他甚至可以召集更多。
“你想好去哪家了么?”莱拉问。
琼恩知道她的意思。如果去哈克莱,则意味着他可能会在所有大大小小的氏族领地转一圈,凑够军队或许不成问题,但肯定耽误时间,而时间就是一切,曼斯雷德可能随时对长城发起总攻。
“我们去哈克莱。”他向伯爵承诺过,他可以说服失败,但不能不去尝试。
“好。”她轻轻点头。
她在菲林特这里添了一件对襟马甲,让她看起来挺拔了不少,现在乘在马上,看起来更像个领主。
“哈克莱离我们很近,琼恩,我们不会耽误多少时间,过了这座山,就到了。”伯爵次子是个很有活力的人,他年龄比琼恩大,也比琼恩强壮,与托根亨伯爵有些像,琼恩毫不怀疑,等到他到了托根亨伯爵那个年龄,也会像他父亲一样强横。
当转过一块山林的时候,阿托斯指着其中的一座山,向他们大声说,“哝,这就是哈克莱想要的山。嘿,但这座山属于菲林特,一千年以来就是,我们叫它羊脖山,你看,它的形状像不像羊脖子?”
“它像任何脖子。”莱拉挖苦道,“既然有争议,何不改名菲林特山?”
“哎呀,表妹,你真聪明!”他像受惊一样,用马鞭敲了大腿,“菲林特山,这样叫以后不就不用再争了么?嘿嘿,总不能一个叫菲林特山的,还属于哈克莱吧?”
“是表姐,老表。”她纠正,惹得阿托斯大笑。
琼恩也笑了。“我得提醒,根据临冬城和山林氏族之间的协议,凡是山林氏族之间争论不休的土地都将视为临冬城的,不再属于任何氏族。”
“哎呀,你们真是强盗。我小时候就在想,为什么临冬城那么远,偏偏在这片群山里还拥有这座山、那块林。因为这些山林,我们每年要额外付多少毛皮啊,想想就让人心疼。”他装出痛苦的样,摸着心。
“你们?哈哈,我可不是史塔克!”琼恩觉得已经可以毫无顾忌地说出这话了。
“那还不是因为氏族们不争气!”莱拉道,“临冬城的本意是为了让氏族互相妥协谦让,以便能共享山林,可偏偏有些头脑发横的头领,非要压人一头,创造争议,怨得谁来?我看被史塔克收走才最好,至少会少死很多自己人。”
“哎,表妹,要说头脑发横,可得首推你们诺瑞。我记得你们的地盘最小?你们和哪些氏族争过地来着?”
“是表姐。我得告诉你,我们现在可没争议,而且也不是最小的。”
“是啊,没争议,是不敢了吧?诺瑞每年要付多少皮来拿山林的狩猎权?”他哈哈大笑。
“你管得有的宽了吧!”莱拉道,“要是菲林特山哪天属于史塔克才好笑呢!”
阿托斯尴尬笑了起来。“嘿嘿,我宣布,改名的事暂缓,或让我哥哥来,谁让他才是继承人呢?”
琼恩听着吵闹为他们由衷感觉开心。他就不曾有什么表亲,无论母系还是父系,就连兄弟姐妹们都一一分开。
他们一路就这样在山地里疾驰赶路,又轻松笑闹,琼恩已经很久没有感到这种快乐了。
他们在天完全亮开之后到达的哈克莱堡。
哈克莱堡也是木造堡垒,与诺瑞的城堡一样,坐落于半山,只是这个半山腰十分平坦,也异常宽广,哈克莱在木堡的前院留出了巨大的空间,比临冬城的校场还要大,已被散养的鸡占据。
前院比较显眼的位置是一潭脏脏的水池,里面有几株已经枯萎的水莲。当琼恩经过的时候,发现上面明显飘着一层丑陋的彩色油膜,油膜周围一圈是已经被冻结的脏冰、点点碳渣灰和鸡屎。
琼恩在仆从的引导下,经过水池,进入了木堡。木堡造型没有比诺瑞的夸张,同样是用几根巨木支撑高耸的梁柱,风格粗犷野蛮又显得力量十足,琼恩觉得,再大的雪也压不垮木堡。
木堡的顶部,搭耸着哈克莱氏族半旧的家徽旗帜,蓝底白色斜杠,纹绘着两轮残月和一轮满月。琼恩无法理解这个徽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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