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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茫有些做贼心虚地立刻退出了软件,把手机锁屏,然后转头看着傅存远说:“没,八卦而已。”
傅存远没有追问,只是眯着眼睛笑起来。他亲了口近在眼前的陆茫的唇,紧接着站直身子,手搭上陆茫的后颈,说:“走吧,先回酒店收拾东西,然后回上环。”
酒室幽暗的灯光下,韦彦霖仰面靠在柔软的真皮沙发上,望着头顶的天花板。
领口的扣子敞开,领带松散地挂在胸前,衬衫褶皱着从西裤里滑出来,现在的他看起来跟白日在媒体镜头前的模样截然不同,只是个彻头彻尾的醉鬼。
烟气袅袅地升起又弥漫,他抬手拿下嘴里的烟夹在指间,手重新搭回了那杯喝了一半的酒上。
手腕上的纯银手链撞到沁着水珠的杯壁,发出当啷的脆响。
陆茫接吻有个习惯,亲完后会舔舔嘴唇,从前他们接吻时这人就说,烟味太苦,所以韦彦霖原本已经把烟戒了,只不过他们分开后,这个坏习惯又再度缠了上来。
墙上的古典挂钟每走一格都会发出清脆的滴答声,甚至还能听见里头机械齿轮彼此咬合转动时发出的响动。
尼古丁燃烧的烟气熨烫肺腑,渗入血液,和烈酒一起让意识昏昏然地旋转。
他大概是真的喝得太多了,陆茫的脸居然出现在眼前。
那人用他最熟悉的眼神望着他,俯下身轻声问说:“为什么喝这么多?”
韦彦霖情不自禁地抬手,只不过指尖没能触碰到任何东西。但陆茫的脸依旧挥之不去,宛如镜花水月。可曾几何时,这人是真的停留过在他身边,只要伸手就能触碰到。
“我好掛住你。”
酒后真言落入无人的房间之中,韦彦霖多希望陆茫能回到自己身边,像过去那样亲亲他。
再也没有人会像陆茫那样喜欢他了。
韦彦霖知道陆茫最初来找他的时候只是想要骑追月,但那人近乎笨拙地试探方式让他觉得有点可爱。
从小到大,他周围环绕的大多数都是些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人,漂亮客套的话背后永远是利益和算计,唯独陆茫连阿谀奉承的话都很真诚。
这人好似就不会撒谎。
世上多的是人睁眼说瞎话。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偏偏陆茫会绞尽脑汁把自己认为是优点的地方翻找出来干巴巴讲给你听,当作是“谄媚”。
韦彦霖其实无所谓谁来骑自己的马,他答应陆茫的请求纯粹出于恶趣味。
比起正正经经的情人关系,一开始的韦彦霖甚至都没有真的将陆茫当作自己的情人,只有心血来潮的时候才会逗逗对方,用言语挑逗,用动作试探。陆茫的反应也总是很有趣。因为很有趣,所以韦彦霖越来越喜欢逗他。
合格的情人应该是怎么样的呢?
漂亮,有眼色。懂得靠撒娇来索要想要的东西。给什么,嘴甜一点说声谢谢,再加一个吻就足够。能用金钱买来的东西对于韦彦霖而言从来都不是那么贵重。
几万也好,十几万也好,哪怕是几百万,都没太大差别。
就好似养一只宠物,你通常不求什么回报,只要它乖乖听话,主动投怀送抱。
所以韦彦霖第一次收到回礼的时候吃惊得甚至有点想笑,他看着静静躺在天鹅绒盒子里的纯银手链许久,笑着问陆茫,你把我当作你的什么人了?
陆茫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但韦彦霖去亲他的时候他没躲,还把眼睛闭上了。
真是个笨蛋。韦彦霖当时心想。
是但求其的一点点好,就会这么轻易爱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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