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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随李密农作4k(第2页)

可即使如此,现在的刘羡,却对李密产生了极大的积怨。

对刘羡而言,这段时间里,肉体上的劳累还在其次,主要不满的是精神上的折磨。

安乐公府虽然不是最顶级的大户,刘恂对刘羡也不上心,但是从小该给刘羡的公子待遇,从来没有短缺过。刘羡没有养成锦衣玉食的习惯,也能够习惯粗茶淡饭,但仆人前呼后拥、随从形影不离的情景,还是让刘羡从骨子里带有一些自尊乃至自负。

不说高人一等吧,至少也不愿意去做一些俗务。

而当自己脱下了儒袍与戎服,打着赤膊光着脚,与佃农们混迹在一起,甚至要与粪肥恶臭为伍的时候,他难免感到耻辱。

这并非出自于对农人的歧视与不同情,而是发自内心的不理解,自己学会这些有什么用呢?明明不需要这些经历,通过走访询问就足够了解了,这位空空山人却让自己在田地里耗费大量光阴,还不说明任何理由,简直莫名其妙。

所付出的太多,所得的太少。硬要说有什么好处,大概就是能锻炼自己吃苦吧!可天下的苦头是吃不完的,孟子说什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心骨。”,那也是造化的安排,哪有给自己加压的呢?

到四月的时候,刘羡实在受不了了,他感觉自己受了骗,故而在一天锄草之后,追问李密道:“李广与将士同甘共苦,而霍去病带着御厨出行,最后不还是霍去病建功立业吗?先生让我在这里受累,莫非将来入了仕途,我不和别人比功业,反而比起吃苦不成?”

李密则装作听不懂,反问道:“怀冲何出此言?天下百姓不都是这么过的日子,你苦在何处?”

这让刘羡哑然,他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贵族,不该与平民看齐,也只好生着闷气维持这种生活。

但到了这个五月,天气大热,接连两月没有下雨,每天都是烈日凌空,暑气腾腾,连井水表层的水似乎都是烫的。刘羡来回奔波灌溉,身体终于到了极限,也就在前两日,他中暑了。

中暑是件小事,毕竟刘羡是此间的主人,稍有不对,便有人过来搀扶照顾。只是他胸中挤压的怨气,却也快达到极限了。第二日李密来看望他,他一个字也不多说,似乎要证明什么一般,起身挑了扁担就出去了,这才有今日的场景。

花了大概一个多时辰,刘羡给十亩田都洒了一遍水。他自己浑身也湿漉漉的,汗水甚至渗出一层白沥沥的盐霜,不可谓不疲累至极了。

但他回顾自己苦心耕耘的田野,粟苗与黍苗交杂在一起,郁郁葱葱犹如一片绿海,微风吹拂过来,它们便温柔地高低起伏,一股成就感便逐渐充盈刘羡全身:这些都是他努力与刻苦的成果。

正自得间,远方唱歌的女声渐渐靠近了,他回过头看去,只见阡陌间冒出一名大约十二三岁的窈窕少女,她手提着一块食盒跑过来,还向刘羡还有一旁的李密、郤安等人招手。刘羡认出来她的身份,也笑着向她招招手,喊道:“小梅,快些!”

这位名叫小梅的少女,是东坞里一户何姓佃农的女儿,刘羡所耕的田地,大多便由她家来耕种。听说世子耕种的所得,大多要送给自己,何家老小都感动不已,为了表达对世子的谢意,小梅便每日来给他送午膳。而在这段时间的相处中,刘羡朝夕耕作,也与自家的佃户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小梅口中唱的歌谣,便是他们因仰慕刘羡而作的。

由于刘羡昨日还在中暑,今日的午膳十分丰盛:里面切了两斤狗肉,一只蒸鸡,一盘醋芹,有一碗鲫鱼羹,再就是作为主食的八块粟面馒头。

刘羡也顾不上什么斯文,劳累只让他感到急切地饥饿,到树荫下摆开餐盘,他便狼吞虎咽起来,全然没有什么世家公子的吃相。

等一斤狗肉下了肚,刘羡吃个半饱,有些从容了,才有余力观察身边人的神态:两位好友整天无所事事,在暑气下有些昏昏欲睡了;新老师还没有动筷,正皱眉按着小腹,据他说这是老毛病;而送饭的小梅则在打量自己,她身材瘦小,眼神望向食盒时偶尔流露出羡慕。

刘羡反应过来,就问小梅道:“你饿吗?饿的话也吃一些。”

小梅被看穿了心思,红着脸摇头道:“这是公子的膳食,我不过是一个下人,哪里配呢?”

刘羡笑道:“什么样的饭菜,都是给人吃的,没有什么配不配,这么多菜,我们几人也吃不完,到最后都浪费了。”

小梅瞪大了眼睛注视刘羡。几个月的相处,她其实已和刘羡混熟了,但面对自家公子的善意,她还是很不可思议。因为在她家里,哪怕是父母一齐吃饭,也没有什么谦让,而这位公子却能够如此亲切地对待自己,不由让她想入非非,等刘羡再次叫她,她才红着脸反应过来,接过了筷子,夹了一块鸡肉,在嘴中反复咀嚼着。

看小梅如此郑重其事,刘羡不禁有些失笑,他等小梅咽进去后,笑问道:“怎么?家里的粮食不够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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