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02章灵魂奴仆
夜凡化作一道雷光,短短几个眨眼的时间,十几名天雷国的修行者就已经被他全部斩杀,一个个倒地而亡,伤口统一是在咽喉之间。
“你们人多是不是?一群土鸡瓦狗,有用吗?”
夜凡看着趴在他面前的那名天雷国修行者冷声问道。
“这……这怎么可能!巨石宗怎么会有你这号人物?为什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这名天雷国的修行者一脸恐惧的看着夜凡问道,他实在想不起起来巨石宗内有什么可怕的人物竟然能够达到这一步。
“谁告诉你穿着这身衣服就一定是巨石宗的人呢?作为一名老江湖,你不合格!”
夜凡冲着这名修行者笑道。
“你!你到底是谁!”
天雷国这名修行者闻言不由脸色猛然一变,看着夜凡问道。
“苍云宗,夜凡!”
夜凡逐渐收起了笑容,冲着这名修行者说道。
“苍云宗!”天雷国这名修行者听到之后不由瞪大了双眼,上下打量着夜凡一番,然后沉声说道:“没想到苍云宗中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都有这等实力,苍云宗果然可怕!”
夜凡闻言不由一愣,难道自己的名气在天雷国这么小吗?这家伙竟然根本不认得自己。
“大哥!这家伙可不是名不见经传的人,他是夜凡哪!”
趴在这名修行者旁边的那名修行者却是猛然一惊,冲着这名修行者大声说道。
“夜凡?这名字听起来倒是好像在哪听过,可是我实在是想不起来了……”
被称为老大的天雷国修行者皱着眉头说道。
“前几天宗内刚发了一份各国新崛起的天骄资料,这个夜凡就是其中之一啊!”
那名小弟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啊!”被称为大哥的修行者猛然脸色一变,看着夜凡说道:“你就是那个新进踏上了凌云峰的苍云宗夜凡!最需要注意的新晋危险人物之一!”
“我……这么有名吗?”
夜凡不由微笑着看着两人说道。
“不止是有名,而是大大的有名啊,像您这样有名的人物,怎们能跟我们这种小角色一般见识呢,还望大人开恩,饶我们两人一命,我们定然感激不尽!”
天雷国的大哥无比激动的说道,似乎是看到了希望,因为他感觉到夜凡似乎喜欢听人吹捧!
穿书爆笑沙雕老六们不说自己有读心术团宠没素质前期疯癫文学he殷娇穿书十年,终于在某一天,觉醒了她穿到一本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里,男女主之间的故事一千多章,全员没嘴是狗听了都摇头的程度好消息女主是她姐,结局he坏消息她家被抄了,全死光光了从此,殷娇为了改变书里的结局可谓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片段一失踪多年的女主长姐回家,殷娇带领一众人给足了自己姐姐排面我为我姐举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炮灰觉醒,一群老六偷听我心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如果你能穿越到平行世界,成为龙老大的侄子,那时你是会选择继续日复一日的生活?还是选择光彩夺目的人生?我不知道,但我选择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刘茜茜给我滚回来,你儿子又在踢我肚子呢!房舜连忙放下笔跟纸,只留下一页空白,交给大家来挥笔…817592675群号八一七五九二六七五...
穿越吞噬星空成为杨武,激发万倍增幅系统。你观摩了基因原能修炼法‘五心向天法’,是否进行万倍增幅?万倍增幅成功,恭喜宿主获得基因原能修炼法‘五心向源法’!你切割下一只猪耳,是否进行万倍增幅?你观摩了秘籍九重雷刀,是否进行万倍增幅?你得到一颗木伢晶,是否进行万倍增幅?得到万倍增幅系统的杨武,...
雷高岭之花为爱下神坛的狗血虐文又名寸骨殇高岭之花深情攻身世凄惨坚韧受所有人都想不通池律为什么会喜欢上唐松灵,包括唐松灵自己。毕竟高岭之花和乡间野草放在一起怎么看都不协调。因此,当得知池律被甩时,所有人都觉得唐松灵是不是疯了,给脸不要。七年之后,再次相逢。池律还是人人仰望的矜贵公子。唐松灵还是和之前一样的落魄潦倒。池律用指尖挑了挑他沾了泥的黄色马甲,促狭道这就是你说的回归正常生活?他看着在唐松灵怀里撒娇叫爸爸的小孩,只觉得这么多年的撕心裂肺,夜不能寐,都是一场笑话。然而就在他真正准备放下执念时,一句无心之语,真相初显端倪,他穷追不舍,抽丝剥茧,痛不欲生。七年之前,我去奔赴与你的约定,也许是上天注定,这条路永远都走不到头。救命之恩,不得不报,亡人之子,终生相托,这其中苦涩,说不清,道不尽。你我之间,隔了多少阴谋算计,多年之后见你的么每一眼,都是上天的恩赐一寸伤骨,一幕夜色,都成了池律心底愈合不了的疤痕。预收CP1424379高冷攻VS美人受一句话简介美人报错仇的酸爽故事~...
胡莱先生,当今足坛像您这样只会进球的前锋生存空间越来越狭窄但尽管如此,您还是取得了耀眼的成就,请问您的成功秘诀是什么呢?在一个冬日的午后,胡莱向来自全世界的记者们展示他刚刚获得的至高荣誉,有记者向他提出了这样的问题。面对记者们投来的目光,胡莱的思绪却回到了中学时的那个下午,他孤独的站在球场旁边看其他同学踢比...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