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电影拍完了,先在船上进行放映,看到幕布上出现的黑白影像,所有人都震惊了。就算已经看过皇帝录像的东方不败也震惊于电影的效果。
这是加了特效的,和普通的影像完全不同。
而且还有剪辑,在蒙太奇的作用下,一连串的画面看起来就和真的神迹一样。
影片讲述了三大主神大战魔兽的故事,也没有什么复杂的剧情,就是梵天大神带领小弟拯救印度人民于水声火热中。
激斗的画面如此真实,看得人热血沸腾,恨不能冲进电影里和大神并肩作战。
东方不败饰演的梵天更是如天上之人,虽然梵天在神话里是主管创造的男神。可是现在谁拍电影谁就有解释权,杜兰认为梵天就该是女装大佬,不用表明性别。反正东方不败的扮相会让人信服。
东方不败身穿修身长裙,站在风中长发飘飘,远眺的目光沉稳又深邃,一个特写好像要把人都吸入其中。就算他自己看了这些画面,也感觉心脏砰砰跳,特别是看到穿女装的自己,他内心有一股不可抑制的冲动。
明明大家经常见东方不败,但电影里的东方不败却和现实完全不同。
这就是导演的能力,如果没有杜兰,也就没有大家的出色表演。
看到大家惊叹的呆滞表情,杜兰知道成了,可以向外人播放了。
辛格是本地的祭祀,不过作为高种姓,辛格的生活却是不幸的,因为他生了三个女儿。对于家庭来说,三个女儿的负担太重了。
印度教教规规定女子出嫁必须由女子家庭准备高额嫁妆,三个女儿就是三笔嫁妆。同时作为女性还必须要佩戴黄金饰品,要是没有饰品会被人瞧不起。
最近丝绸走俏,辛格本来想给村里的神牛买丝绸做衣服,好让神牛保佑自己生个儿子,可是没想到那些外地人只卖衣服不布,这让辛格很绝望,他不得不考虑是不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神牛来减轻负担。
虽然是高种姓,虽然不愁吃喝,可是辛格真没余钱。
而且一直生女儿,也让辛格在同僚面前抬不起头来。
辛格羡慕大城市里的僧侣和祭祀,在大城市的寺庙不仅有足够的收入,甚至还有圣女可供玩弄,比这海边的小村里要好多了。
所谓圣女就是穷人卖给寺庙的年轻姑娘,会有什么遭遇不言而喻。
不过辛格现在也看到了机会,那就是从海外来的大明人,他们不仅有惊人的船舶,还有令人惊艳的精致物品。
如果把这些东西献给大寺庙,那么自己也能在大城市中有一席之地了。辛格没想过要做买卖,因为那不是他这个种姓该做的事情,他应该做的是往上爬。..
于是辛格今天带着两个刹帝利随从来到了大明人建造的港口。
确定杜兰不是坏人之后,东方不败立刻开工,砍树建造港口,为后续的贸易打好基础。这片土地已经飘扬了大明的旗帜。
辛格看短时间内海岸变化如此巨大,心生畏惧,他不懂为什么大明人会在短时间内建设这么多东西?难道他们有神帮忙么?
没有神,只有加班。
半空中那张牙舞爪的金龙旗,更是让辛格感觉有一股惊人的气魄,好像比神牛还要威武。
门卫是第一次见到有人接近,虽然以前也有人好奇观望,可是都不敢靠近大门。这三个人是第一批敢如此靠近的人。
语言的问题已经差不多解决了,至少沟通没有问题,要知道电影可是配印度语的,当然这只是本地区的印度语,印度这地方方言也不少。
(本书又名90后青春物语)林一身上曾有过许多标签少年做题家九八五废物前大厂码农。一桩意外,让他沿着时光之河逆流而上,穿越十二年光阴。回到梦开始的地方,让所有遗憾通通不再发生!财富权势名声那些不过是我拥有过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一段少年事,一曲凡人歌。(第一卷少年自有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已完结...
陆天是鲨鱼直播平台的一名小主播。在这一年多的直播时长中积累了小百名老粉丝。这天直播间被老水友要求帮忙登录csgo开箱后,第二天他的脑中传来一阵电子语音。叮检测到宿主叮检测到宿主职业是主播叮幸运直播系统绑定成功!叮幸运直播系统可大幅度提升宿主在游戏中的抽奖概率叮观众们的打赏金额同步作为积分...
傲世神婿别人重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n而陈玄重生,却成了刚出狱的劳改犯,惨遭狗男女背叛的悲催青年!n只是从头再来又有何惧?n从此陈玄一手握回天之术,权势滔天也得低头!一手持绝世利刃,报恩也报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傲世神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神秘复苏同人文。我叫梁兴扬,我跟着杨间经历了敲门事件,很幸运,我能活下来。我知道,这是灵异复苏的世界,一个充斥厉鬼的世界,这对普通人来说太过残酷了点。我看过小说知道一些未发生的事件,或许我该勇敢点,尝试驾驭一只鬼,成为驭鬼者。我尝试驾驭鬼眼之主,很可惜,我失败了,这一举动差点让我死掉。我叫梁兴...
张均受嫁给富二代的班花邀请参加同学聚会,却在去参加聚会的火车上发现自己能透视,还偶遇了同学校的学姐,随即跟着学姐去参加了赌石节,在赌石节上打脸追求学姐的富二代,赚到两百万,邀请学姐和自己一起参加同学会...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