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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敌军果然是精锐!”
拜谒罗暗自心惊,又隐隐有些后悔,他还是低估了敌军。
同样,孙富贵也高估了自己。
应该说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
“杀啊!”
已“掉入”敌群中的孙富贵终于发出大吼,这是到了最危险关头,他都有些后悔,率领的军队并不是他的,而是陛下的,是朝廷的,原本十拿九稳的战争现在出了变故,若因此而全部折损,这个罪责他担不起。
最重要的是不止是他,还有另外三个骑将,总共有四千骑兵。
想到这里,宋富贵就一阵阵的心慌。
他必须要绝地求生,不仅不能死,还要拼出一场胜利。
敌军是有准备,可他也并不是没有机会,陛下说过一句话,武功再好,也怕菜刀。
敌军的战术很厉害,是完全针对骑兵而设,不过镇北军也有很大的装备优势。
战马身上的覆甲当然做不到刀枪不入,但敌军的长枪并不能刺穿,那木制的枪柄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很容易被折断。
战马虽然吃痛,但也不至于到了还无法继续站立的程度。
这就是机会!
落入敌军群中的孙富贵遭到群攻,周边数柄长枪同时刺出,并不是刺向他,而是刺向战马。
这是拜谒罗教的,跟骑兵战斗最先攻骑兵并不是个好选择,骑兵骑兵,骑这一字还在前,战马不能动也不能反抗,甚至它的位置都是固定的,所以要优先攻击战马。
同时数柄长枪刺入,会让战马身上同时出现数个血窟窿,再折腾折腾很快就流血流死。
这只是他们想的,可实际上没有一柄长枪能刺穿覆甲,在没有大力突刺的情况下都不能让战马感受到疼痛,就像是挠痒痒。
这就是装备精良的好处。
镇北军坚固重骑兵的优点,又具备轻骑兵的优势,可直冲敌群无惧伤亡。
周边的西域武士明显一个愣神,他们也没想到会这样,而就在愣神间,孙富贵弯刀挥斩,瞬间数人被割喉而亡。
显然长枪阵并未发挥出功效,镇北军也未能第一时间达到战果,步骑混迹进行一场大乱战。
拜谒罗面色阴沉,这显然出乎他的预料。
谁都知道步兵敌不过骑兵,这样下去谁会取得胜利自然能够想的到,敌军的武器太好了,他们用的战刀能够轻易把枪柄斩断,真的是没办法,大辛王国只是一个贫瘠的小国,怎么可能有充足的铁让他们来做枪柄?
拜谒第一次感受到了弱国的悲哀。
看敌军战刀的那种锋利程度,怕是换成铁柄也能削断吧,他分明看到自己麾下武士所穿战甲被斩开口子,简直可怕!
战争的胜负还难以预料,而这时约定好同时出战的镇北军也开始了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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