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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日娜冲到了李骁面前,一把就抓住了他的胳膊,嘶哑的,恐惧的声音:“先生,救救我,救救我!”
她衣衫不整,披头散发,脸色苍白,鹅颈上甚至还有几道,被抓出来的伤痕,踩着一双脚丫,原本水灵灵的眼里,全是无法形容的惊恐。
和,哀求!
她的出现,让不时闭眼打瞌睡的莎拉,睡意全消,猛地站起来,顺手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把手枪。
莎拉刚举起手枪,几个酒鬼,就冲了进来。
“请你们,出去!”
莎拉厉喝时,双手不住颤抖,看上去比苏日娜还要更怕。
几个酒鬼,毫不在意黑洞洞的枪口,哈哈狂笑着,一起抬起了手。
在几个铁家伙的对峙中,莎拉聪明的选择了丢掉手枪,双手抱头,趴在了吧台上。
“好,很好。乖乖的别动,保你安全。”
一个满脸络腮胡的酒鬼,走到吧台前,抓住莎拉的头发,让她抬起头来,冲她吹了口气,又松开,拿了一瓶酒。
莎拉也有几分姿色,但络腮胡等人,却不敢动她。
理由很简单,能在这儿开酒馆的老板,能是普通人吗?
络腮胡等人,以后还想在这边混的话,就绝不敢伤害莎拉。
这也是莎拉,为什么举枪威胁,却没管用后,立即投降的原因。
商业街上的各位老板,早就和这些酒鬼流氓,形成了一定的默契。
你不惹我,我也不会惹你。
你敢惹我,我就惹你全家!
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才是真的好。
络腮胡等人,也是专门挑着外国人下手。
众多外国人中,来自英美的,能不惹,就不惹。
因为,那是干爹!
白熊国的人,也最好别惹,他们动不动就玩命,真特么的烦。
来自非洲的兄弟们,络腮胡等人,却又不屑惹。
一群穷逼,穿鞋的,从来都不惹光脚的。
还有那些爱骑骆驼的,也是能不惹,就不惹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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