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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六百二十五章出师有名(第1页)

使用霸王之卵的人基本都是反抗者,就好像公主的父亲,一辈子勤勤恳恳保护领地,打击邪教徒,然而最后老家却成为了邪教徒的大本营,深爱的老婆还成了多人运动的组织者。

迷路的少女,因为喜欢幻想耽误了农时,被父母打了一顿,于是就用霸王之卵获得了飞行能力,还把孩子全部转化为了兽鬼。小孩喜欢幻想,觉得劳动太辛苦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惜她的出身不允许她追求这种幸福。

还有那个被丢在死人堆里的无名氏,只是无数判罪之塔的牺牲者,到最后他也只是希望被需要。所以成为了一个满足别人愿望的使徒,帮助格里菲斯来到人间。就算成为使徒,他也是躲躲藏藏。

当然不排除会有为了自己的愿望开启霸王之卵的,但大部分开启霸王之卵的人都是在受到压迫之后,放大了自己内心的黑暗面,最终化身使徒。

佐德也是如此,格里菲斯也是如此。

如果格里菲斯永远没有机会展现黑暗,或者说永远把黑暗隐藏起来,杜兰倒是愿意称呼格里菲斯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可惜格里菲斯没有做到,任由心中黑暗爆发。

经常有人讨论,这个世界上有没有真正的正人君子,会不会所谓的好人全是表面虚伪内心龌龊之人?

但显然所谓的好人是论迹不论心的,一个人能把自己的黑暗隐藏一辈子,并且明知道投身黑暗可以得到好处而不去做,那么他就是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正人君子。

人间不是天堂,久在人间混迹,内心又怎么可能一片纯洁,论心不论迹世上无完人。但恰恰是知道人间黑暗,却能克制住自己不去投入其中,这种人才更让人敬佩。

格里菲斯的前半辈子就是如此,内心黑暗,但隐藏了起来,用自己的努力带领鹰之团上进。然而进入米特兰权力核心之后,笼子就被打开了,等到蚀之刻完全爆发,黑暗已经控制不住,也就是说他失去了做个好人的机会。

格斯就是脱力低级趣味的人,他见到的黑暗不比任何人少,而且以他的实力占山为王,做个大王还是很简单的,但他没有,他宁愿去给佣兵打工,上阵杀敌也不去抢劫弱者。

  至于不死战士佐德,他的前半生也和格斯差不多,只是他更喜欢挑战强者。可惜后来也是绷不住,直接堕入了黑暗。

此时佐德已经完成了人生走马灯,说后悔什么的也已然完了。知道自己从不合理规则的挑战者沦落为维护者之后,他觉得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于是大吼一声扑向了杜兰。

这是自杀冲锋。

杜兰以手为刀,手起手落,不死战士就死了。佐德觉得很轻松,至少自己不用继续助纣为虐了。

“好了,现在应该追上格里菲斯了。”杜兰说道:“集结大军,进行最后的决战。”

格斯得到了新的坐骑,一头黑色飞马。

格斯表示这种幻想的美丽生物和自己真的不搭,不过黑色还行,比较配自己的狂战士盔甲。格斯知道这一次格里菲斯将无处可逃,因为大军将会包围鹰之国。

呜呜呜——

集结的号角吹响,海陆空三军,外加奇幻生物军队,还有大量步兵集结到一起,整装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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