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四处看了看,见四下无人,把衣服给脱了下来,藏在了一处石头后面,稍微调整了一下气息,我脚腕一动,直接冲进了风林之中。
“噗噗噗~”几道风刃刮在我身上,在我胸口带出了几道浅浅的血痕。
我低头看了看,心里有些无语,这种风刃的强度太低,要想跨入炼体锻骨境,这强度远远不够。
我摇着头,朝着中间大裂缝的位置走去,就连炼体道韵都懒得祭出来。
随着我的逐渐深入,风刃的强度依旧没有加强。
等到临近裂缝处的时候,风刃区突然增加,几道深可见骨的伤痕出现在我身上。
我赶紧停住了脚步,浑身一震,炼体道韵这才凝聚出来,缓步朝着里面走去。
身体强度一增强,这里的风刃同样也对我造成不了什么伤害了。
继续往前走,我暗自松了口气,因为随着对裂缝的靠近,风刃的强度也越来越强。
找了一个合适的地方,我把仙晶撒在了地上,然后开始运转风神炼体诀。
风神炼体诀,还是之前在云宫禁地里风麒麟传授给我的,到现在已经很久没有用了。
很快,我便进入了闭关炼体的状态。
十天后,我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血人,浑身上下皮开肉绽,没有了一寸好皮肤,风神炼体诀的不断帮助我突破着身体现有的极限。
疼痛的感觉也无时无刻的不再突破,不断的挑战着我的承受能力。
我的炼体修为,本就只有已经到了半步锻骨境界,这十天的炼体,炼体修为已经开始出现了稍微的松动。
又是十天之后,我突然浑身一震,脑海中传来咔擦一声,身上的皮肤和肌肉开始迅速复原。
“成了!”我心中一喜,识海的封印果然出现了一丝松动,第一时间尝试着使用神识。
封印松动的时间很短,短到我只是堪堪祭出了丹王舍利,便再次被完全封印住了。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这结果不好也不坏,封印没有随着我炼体的晋级被解开,好的是,我祭出了丹王舍利。
目标达成,我第一时间来到了风林外围的小风刃区,刚晋级的炼体道韵飞速的修复了我的身体,身上的血迹尽数消失,全身上下的皮肤变得更为白净。
我赶紧拿出了丹王舍利,心念一动,上面一条龙纹直接飞入了我的体内。
一种舒爽顿时传了过来,我闭上眼睛,感受着龙纹在我体内的游走。
不到五秒钟的时间,龙纹突然冲出我的体内,回到了丹王舍利上面。
穿书爆笑沙雕老六们不说自己有读心术团宠没素质前期疯癫文学he殷娇穿书十年,终于在某一天,觉醒了她穿到一本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里,男女主之间的故事一千多章,全员没嘴是狗听了都摇头的程度好消息女主是她姐,结局he坏消息她家被抄了,全死光光了从此,殷娇为了改变书里的结局可谓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片段一失踪多年的女主长姐回家,殷娇带领一众人给足了自己姐姐排面我为我姐举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炮灰觉醒,一群老六偷听我心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求助!为了博热度,我在b乎瞎编了一个预言。我说8月1日秦始皇修仙证据被发现。谁知道秦始皇8月1号在咸阳渡劫了!我为了修正时间线,目前正在嬴政龙椅背后怎么让他相信,我可以让他永生?在线等,急!...
若人生不止一次,吾必当君临万界。洪武十年,朱元璋通过人生模拟器,来到明朝末年崇祯十五年的时空。当他翻开史书,看到朱棣篡位的时候,他忍不住皱起了眉头。看到大明战神一战葬送百万大军,他的脸色变得有些阴沉。而当他看到崇祯年间农民起义遍地,大明江山危在旦夕之后彻底坐不住了。一群不肖子孙,都给咱滚一边去。什么后金,什么闯王,...
雷高岭之花为爱下神坛的狗血虐文又名寸骨殇高岭之花深情攻身世凄惨坚韧受所有人都想不通池律为什么会喜欢上唐松灵,包括唐松灵自己。毕竟高岭之花和乡间野草放在一起怎么看都不协调。因此,当得知池律被甩时,所有人都觉得唐松灵是不是疯了,给脸不要。七年之后,再次相逢。池律还是人人仰望的矜贵公子。唐松灵还是和之前一样的落魄潦倒。池律用指尖挑了挑他沾了泥的黄色马甲,促狭道这就是你说的回归正常生活?他看着在唐松灵怀里撒娇叫爸爸的小孩,只觉得这么多年的撕心裂肺,夜不能寐,都是一场笑话。然而就在他真正准备放下执念时,一句无心之语,真相初显端倪,他穷追不舍,抽丝剥茧,痛不欲生。七年之前,我去奔赴与你的约定,也许是上天注定,这条路永远都走不到头。救命之恩,不得不报,亡人之子,终生相托,这其中苦涩,说不清,道不尽。你我之间,隔了多少阴谋算计,多年之后见你的么每一眼,都是上天的恩赐一寸伤骨,一幕夜色,都成了池律心底愈合不了的疤痕。预收CP1424379高冷攻VS美人受一句话简介美人报错仇的酸爽故事~...
榊原乐,家住东京新宿区神田川居民区。拥有一个声优妹妹,一个系统。然而身为家中长子的他,早已在年幼时父亲跑路的情况下,练就了人生永远只能靠自己的思想钢印。现在,系统居然要自己靠好吃懒做的妹妹过活嗟来之食!(关键字恋爱日常东京双子系统)...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