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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自己家的店门,让啸天猫进来,贞水茵眼睛一翻,
“叫贞大姐,小水你叫不好听,那是蔡根专属。”
这小神还装上了,啸天猫有点不适应,
“那小孙咋也叫你小水呢?”
无所谓的一笑,贞水茵说,
“他这辈子是人,叫我啥都行,人与人之间的称呼,都算是互相尊重,你是动物,不是人,你要叫大姐。”
啸天猫刚想发飙,一下明白了,这是贞水茵在告诉自己咋办啊。
自己在蔡根眼里也是动物吧,从来没把自己当人吧?自己一直没有明白自己的定位,以为自己是人,所以,做了很多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事情,这就是自己问题的根源吧。
“大姐,我明白了,我以后安心当一个卖萌的猫咪。”
贞水茵看啸天猫明白了,继续教导,
“只是当猫咪卖萌是不够的,你来以前蔡根为什么不养猫?”
啸天猫脱口而出,
“他穷那个德行,养得起吗?”
说完了,一下子又明白了,以前养不起,现在也养不起啊,自己吃白食,在蔡根心里是多大一根刺啊?人家小孙还能打扫卫生送餐呢,自己除了睡觉,装大尾巴狼,坑蔡根,也没干什么露脸的事情啊?
“大姐,以后我跟你在这给别人看星座,赚钱咱们对半分账,我的工资,你给蔡根补贴家用,你看行不?”
贞水茵很满意,果然活了很多年的祸斗,岁数没白活到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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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奔驰越野车,停在了一个山脚下,林沃从车上跳了下来,一身运动服,还梳了一个高马尾,对于这个年龄的女人来说,既成熟,又干练,还有一点小可爱。
如果有人路过,以为这身是要爬山健身吗?只是这时间,地点,不太对劲。
后半夜三点多,荒山野岭,一个单身女人,不是鬼魅就是妖啊,越好看,越诡异。
林沃看了看荒山,那密密麻麻的红色小灯泡,每对灯泡下都是一只小动物的灵魂。
默默计算了一下数量,感觉差不多,就开始爬山了,虽然荒山漆黑一片,却不影响林沃爬山的速度,好像比平地跑步还快,十多分钟就来到了山顶。
从怀中掏出一根白色的骨头,小手指大小,晶莹剔透,林沃捧着骨头,念叨了一阵晦涩难明的经文,好像是梵语,白色的骨头上,浮现血色的经文,就像是林沃用嘴印刻上去一般。
当血色的经文,布满骨头的时候,林沃蹲下身体,把骨头放在了地上,然后那块骨头,像是感应到什么一样,瞬间就钻入了地底。
整座小山轻微一震,山上的红灯泡逐渐消失,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拉入地底,最后汇聚到林沃脚下放骨头的地方,整个过程不超过一分钟,满山的红灯泡不见了,全都被那块骨头吸收了。
林沃盯着脚下的地面,没有离开,点上一颗烟,应该是在等着什么事情发生。
一颗烟还没抽完,脚下的泥土动了,一个血色的肉球,从地底钻了出来,只有拳头大小,就像刚出生的婴儿一般,浑身皮肤赖赖巴巴,一点也不圆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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