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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球状的东西掉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声音。
“爱慕谁?我!”时雨连忙摇头,“不不不不,怎么可能!”
“哈哈哈哈哈,有何不可能的。光是这几日的相处,便觉得你是个性子开朗之人,定是生的也好看,又怎会无人喜欢。”
苏汐禾拾起那滚至脚边之物,拿在手上,还未凑近,便觉得明晃晃的。夜明珠她不是没见过,这么大的还是头一回见。
“这珠子,拿来给你照亮的。冬夜里天亮的晚些,怕你若是起来了,拿着烛火多有不便。这珠子可不同,多方便,想用的时候拿出来便是。”
这么大的珠子,在南都之内,怕是随随便便几套宅子都能买的下来。她却赠予自己照明,苏汐禾猜想着时雨的家境定是一等一的殷实。
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定是自小便被家中宠着的。
“不不不,这太过贵重了,我不能收。”
苏汐禾忙将那珠子,摸索着放回了布袋中。
她愿意得空来看自己,已经是十分难得,自己又怎能因如此,尽占她的便宜。
“小禾,你快收下吧。这珠子我家里多的是,根本没人把这当宝贝,是你们这儿的人太过看重这些而已。”
时雨拿出珠子,放回苏汐禾的手里:“不许再还回来了,否则我可要生气了。”
末了又说:“放心,你既不喜这般贵重的玩意儿,下回我来给你带些吃食可好?”
看着苏汐禾一展笑颜的样子,时雨也跟着开心了起来。
送礼这种事,她虽全凭着自己的心意,但是对方真的喜欢才更好些。
回胭脂铺的一路上,时雨都想着苏汐禾的话,莫非这琴斋的老板,真的爱慕自己?
可是他们都未曾见过面,更别提交谈了,是凭什么由头来的喜欢。难道只是为了这皮相,时雨知晓自己虽然算不得倾国倾城的,但也不差。
可这人,仅为了这一眼瞧见的美貌,便如此痴迷,不就是看上的外在。这样的人,她最是瞧不上眼。
一见钟情什么的,她从来不信。而能喜欢上自己皮相的,终有一日也会被他人的美貌所惊艳,这般想,那琴斋的老板肯定是个肤浅之人,无疑了。
既不是君子,也怪不得她上门找茬了。
时雨躲进一个僻静小巷中,手指轻轻一挥,立马化作了男子的模样,一身青衣,下巴更是多了许多胡茬。
她悠哉悠哉地向那琴斋走去,入门便左瞧瞧右摸摸,随后拨弄几下琴弦。
“啧啧啧,就这种货色也敢摆出来。”
“你说什么呢你?”一个伙计怒斥道,“这可是我们东家,辛辛苦苦寻来的,都是上好的古琴。”
“上好的古琴?”时雨轻轻拨了拨那琴弦,在手离开过一会儿,那琴弦却自己断裂成了两截。
伙计急忙冲上前,仔细看着那琴:“你这蛮人,竟然将琴弦都拨断了!”
店中的文人雅士皆凑了过来,认真看着断弦的琴,纷纷感叹着,竟是一副上了年份的好琴,实在是可惜。
“你哪只狗眼瞧见我弄断的,我就轻轻碰一碰,我摸得时候它无事,我走开了它自己断了也赖在我身上!”
时雨喝道:“这算什么道理!难不成我出了你们这店门回到家中,你家琴弦断了也是我的错咯。”
另一个伙计眼见情势不妙,急忙去楼上找人帮忙。赶巧,今日东家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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