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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七章 放鸽子(第1页)

清晨,旭日东升。昨夜小雨过后,又是一个炎热的大晴天。推开窗子,雨后的新鲜空气扑面而来。耳畔传来几声鹞鹰的鸣叫,还夹杂着田野上传来的群狗几声‘汪汪汪’的打闹声……不用多说,家里的狗和鹞子肯定是出去撒欢去了。陈凌伸了个懒腰,缓缓走下楼。最近几天,每天夜里都会下点雨。晚上吃过饭,人还没什么感觉,天上就噼里啪啦的落下雨点来了。有时候夜空上挂着月亮呢,就下起雨了。有时候是小雨,一个钟头都不到就会停。有时候却是整夜的大雨。总之这阵子是一天也不隔,天天夜里有雨。到厨房简单的把早饭做好,从水塔里叉出来一条糟鱼当做早晨的饭菜。白米粥,蒸馍,再配上咸鸭蛋,糟鱼,小咸菜。咸鸭蛋切开两半,蛋黄沙沙的,已经红得流油。盘子里的糟鱼,酱红色的鱼冻,松软滑嫩的鱼肉。清脆爽口的小咸菜。配上热乎乎的蒸馍,清澹温香的白米粥。着实让人胃口大开。“这糟鱼就跟着咸蛋咸菜一样,拿出来就能吃,吃着方便啊。”陈凌呼噜呼噜干掉两碗白米粥,舒爽的打了个饱嗝。“是啊,改天再多做一点,这东西好吃呢。”王素素给儿子喂着饭,笑笑说道:“今天去黄泥镇吗?”“嗯,得去一趟看看,闯子说那边的次品挺多的,价格也便宜,就是量太大了,制衣厂里积攒了好多,他拿不定主意。”陈凌应着。“你带睿睿去吗?要是带他出去,就不要骑马了,骑摩托车去吧。”“不带他,让他在家跟着咱爹放羊玩吧。”陈凌今天还得去趟城南的小院子,试着种点东西,这些天闲着没事鼓捣了点新品种,准备拿出来试试。睿睿这臭小子能记点事情了,陈凌可不敢再当着他的面用灵水催熟东西了。于是吃罢饭后,陈凌就骑上小青马,一路杀向黄泥镇。不料,才刚出村,走到水库的大坝上,天上一声啼鸣。小青马听到这声鸣叫,也是一阵唏律律的叫。陈凌仰头一看,一只神骏的黄爪鹰隼盘旋在头顶,便吹了声口哨:“二秃子,下来飞。”“休——”一声哨响之后。鹞子便勐然俯冲下来,与小青马平行着低空飞行。“哈哈,二秃子你这技术,真不愧是勐禽里的飞行健将啊。”刚夸赞完。忽而听到左边的耳畔传来翅膀扇动空气的‘呼呼’尖啸声。转头一看,竟是家里那两只小鸽子也跟着飞了过来。这两个小鸽子早就学会飞了。不过因为陈凌养得好,当成种鸽培育,就比村里院子养的鸽子更黏人一些。鸽子这种东西本来就温和亲人。哪怕是面对陌生人的投食,这种家鸽也敢飞到人家手上去抢吃的。所以鸽子这东西说是最好训的鸟类,一点也不为过。就算一点训鸟技巧都不会的普通人,一旦把它们养好了,这鸽子也会比想象中的还要黏人。“好家伙,你们都跟来了啊。”陈凌见此豪气顿生,当即一勒缰绳,让小青马加快速度。小青马现在得了灵水滋养,被养的膘肥体壮,油光水滑的,浑身腱子肉,一旦放开了奔跑,那速度说是风驰电掣也不为过。长长的鬃毛与尾巴随风飘荡,既漂亮又威武,显得异常的英姿飒爽。在小青马的周围,还有一只神骏的鹞鹰带着两只鸽子环绕飞舞。那鹞鹰还时不时的展现出让人眼花缭乱的技巧,在青马四周上下翻飞。有时候还会从马肚子底下嗖的一下穿梭飞过,速度如闪电般迅捷。两只鸽子稍微差劲一点,但也紧跟在小青马身后低空飞行。新修的砂浆石路,宽敞平坦。小青马跑得十分欢快,‘磕嗒嗒’、‘磕嗒嗒’密集的马蹄声,敲在山路上。伴随着马蹄声与阵阵鹰啼,一路向黄泥镇疾驰而去。引得过路人不断侧目,忍不住骂骂咧咧是谁家小子这么骚包,这大热天的,一大早就出来骑马放鹰的。“什么放鹰,我这明明是在放鸽子。”陈凌默默滴咕一句,然后想着以后再把鸽群壮大一点,然后再做几个竹哨绑在鸽子腿上。那每天清早出来放放鸽子,看着鸽子翱翔在蓝天之上,随着翅膀扇动发出‘呜呜’的哨响,那是多美的事啊。“咦?鸽子呢?”走神了几秒,忽然发现鸽子没了,转头看了看,二秃子也不见了。“这是飞累了吗?算了不管了,反正它们都知道回家的路,不用担心。”小青马一放开了跑,那就兴奋异常,早晨的时候路上行人较少,它可算跑了个欢快。直到县城地界才放缓速度。它也知道,人多的地方不能太放肆,不能不管不顾。但是没想到,小青马刚把速度慢下来,只听前方一阵鹰隼的啼鸣,与鸽子的叫声传来。陈凌赶紧勒停小青马,循声望过去,只见一处民居的房檐上,赫然落着两只鸽子。而鹞子更像是个大爷一样,正落在房檐外的电线杆子上,悠然自得的梳理羽毛呢。这架势把陈凌差点看傻眼。“我嘞个去,我还以为你们飞累了,在后边停下歇着呢,没想到眨眼没看见,这就飞到前边来了。”“咕咕”、“咕咕”……两只鸽子鼓着嗉囊在房檐攒动的脑袋你来我往的大声叫了起来,仿佛是等的久了等无聊了,两个家伙互相争斗嬉戏了起来。“妈的,你们这是笑话我吗?”陈凌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走,头前开路。”这三个家伙才闻声而动,振翅飞向天空。去了趟黄泥镇,陈凌看了看些次品衣服以及布料的质量,当即就决定全部要了。其实王庆忠的意思是没准备要太多。但是陈凌来这边一看,质量还挺好的,哪怕是次品,也都不错。既然如此全要了得了。次品虽然他不会当成正品卖,但是让王庆忠他们在风雷镇那边先低价卖,赶赶集也不错。毕竟那个啥文化衫还见不到钱。而风雷镇外边呢,码头上干体力活的人不少,次品便宜点卖完全可以。“东西还算不错,下午我开拖拉机过来装车。”和韩闯兄弟俩说了声,就又骑马返回县城,到了城南小院之后,让小青马和鹞子、鸽子先歇歇,歇完喂点水。陈凌就拿出锄头,把一片野草除掉,在院子南半边儿的菜园子里撒了些种子,浇上未曾稀释的灵水。青葱的秧苗便开始疯长,开花、结果,果子很快就变成了一个个黑绿色的大西瓜。陈凌蹲下来,挨个敲了敲,听了听声响。这黑西瓜不比那种花皮西瓜,皮太厚,听不出来熟没熟。于是就随便挑了一个出来,打开一瞧,西瓜皮有两指多厚,瓜瓤很红,子少肉多,光看品相还算不错。可陈凌切了一块尝了尝之后,却轻轻皱起眉头。“啧,这味道,还是不太行啊,用灵水催出来的口感都比外界的普通西瓜差一点,这次的嫁接有点失败啊。”这黑皮西瓜是他用冬瓜嫁接出来的。继承了冬瓜的优点,皮非常厚,经得住长途运输。而且个头大,一个西瓜平均十几斤、二十斤,大一点的甚至能达到四十斤。但是吧,也有冬瓜身上来的缺点,就是不怎么甜。别说外边种了。就是洞天内部栽培,甜度也不高。“现在长途运输的问题解决了,口感又成了新问题……”“难道还得在洞天里头再培育几代才行?”陈凌还是第一次体会到在洞天里种东西没种成功的滋味。“唉,看来日月洞天也不是万能的啊,不能瞎搞……”“不过这也没啥,回去换着花样,再培育几代试试。”陈凌摇摇头,对小青马招招手:“过来,剩下的交给你解决了。”西瓜没种成功,但是桃子培育的还挺成功的。或许这跟在洞天内的生长时间有关系的。桃树是陈凌刚得到洞天就种进去的。生长时间长,现在都成了一片桃林了,可以说是一个自然繁育优化的品种。“怪不得后世也就小日子那边西瓜新品种搞得多,每年他娘的限量的卖,原来这东西没我想那么简单。”“说到底,还是桃子培育起来比较简单啊。”陈凌从洞天摸出来一个桃子,洗了洗,掰开后,果肉是深红色的,非常奇特。尝一口,汁水四溢,甜美多汁。这种奇特的桃子,外表与普通桃子没什么区别,但是果肉的颜色却大不相同,是一种罕见的深红色。这是陈凌用野生樱桃树嫁接的。只培育了两代,就出现了这种奇特又好吃的新品种。“这个品种不错,明年在果园给桃树嫁接一下,以后就当新品种卖,比现在的强啊。”陈凌暗暗思量着。然后把地上的西瓜收起来,收到洞天里,又从洞天搬出来一个大冬瓜,奶奶的,冬瓜嫁接西瓜没弄成,那就回去中午炖大锅菜吃。回去路上,又绕道转去电话亭,给大舅哥王庆文打了个电话,让他和王庆忠明天到镇上等着,自己会送一车衣服和布料到风雷镇。通知到后,也不管边飞边玩的鹞子和鸽子,一路纵马疾驰回家。刚到家,就见老丈人抱着儿子嚷着什么,高秀兰还拿着一根大竹竿骂骂咧咧,一群狗在山坡上跑来跑去,汪汪叫个不停。王素素则是仰着头看着天空,拿着鹰哨在那儿吹。“怎么了这是?”“阿凌你回来了正好,咱们家鸡让老鹰吃了好几个,这鹞子也不在家,好几个老鹰一个劲儿在天上打转,赶快想想办法吧。”王素素见他回来,急忙说道。在麦收或者秋收之后,庄稼收割完毕,田野上的野物就没了藏身之处,很多山里的老鹰便会趁机飞来,一早一晚天气凉爽的时候,在田野上来回盘旋,寻找猎物。这是很常见的事情。二秃子也经常会参与进去,变变口味儿,陈凌还经常带着儿子看那些老鹰。没想到今天,这些老鹰没在田野上打转了,居然跑来抓他们家鸡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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