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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吧,张三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毕竟他的名字叫做张三,别问我为什么,这都是经验之谈。”
“对对对,经验很重要,就像我做了五年的电工,电路有没有电,用手一摸就知道了,根本就用不着那些乱七八糟的工具。”
“嗯嗯,看来大家都是主播的铁杆粉啊,这么快就找到了正确答案。”
“我也支持张三无罪,原因主播已经说了,是新娘自己找错了房间!”
“对呀,而且还是李四让张三留宿在家中,发生了这种事情,说不定这都是李四一家人的套路,我觉得三哥应该来个反诉讼,反手告对方一个敲诈勒索。”
“楼上的,求你做个人好吗,哪有拿这事敲诈的,如果有,那他指不定有什么大病!”
当然,跟这些人的观点不同,也有人持反对意见的。
“可是,新娘与张三发生关系,并不是她的主观意愿,而张三却是放任这种行为发生,很明显就是有趁人之危的意思,难道这不算触犯法律吗?”
“我觉得李四一家人告张三枪尖,这点应该没问题。”
“这种行为应该算是过失枪尖吧,我不懂,瞎说的,反正我就觉得张三的行为不对。”
“就算不能定枪尖,一个猥亵罪就跑不了的。”
看到这几条评论,林河眼前一亮,笑眯眯的说道:“既然有人认为张三的行为属于枪尖,那咱们就先从法律上分析一下,什么叫做枪尖行为。”
“枪尖在法律上的定义:违背妇女意愿,采用暴力或者其它胁迫的手段,压制妇女的反抗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这一点不知道大家清楚没,如果不清楚的话,那就再把上面那句话看三遍。”
“故事中,新娘走错房间,误把张三当成新郎,一顿主动抚摸,她的行为都是主动自愿的。”
“而张三也没有采取任何暴力手段胁迫新娘,新娘也没有采取任何反抗的行为。”
“注意,枪尖两要素,暴力和反抗都没有!”
“因此,从张三的行为上来看,他并不构成枪尖罪。”
听到林河的解释,主播间的水友乐了。
“哦,懂了,枪尖罪的定义是不能违背妇女意愿。”
“假如一个女的要非礼我,如果我不从的话,这是不是就是违背妇女意愿,有可能构成犯罪?”
“所以说,水友们,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妇女意愿,不然就是犯罪了。”
“楼上的你他娘的真是个人才,赶紧进去吧,希望你在里面改造完毕。”
“那这么说来,张三的确是不构成枪尖罪,那么请问主播,张三的行为有没有可能,触犯了别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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