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在听。」于元说,「我不是有意出轨的,现在我都听你的。」
女人说:「规矩只有一条,进去以后,你就不是人了。」
于元被推进去,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踉跄了几步,下意识地说:「我爱你。」被一脚踢翻在地。
女人问:「你说什么?」
浑身的伤口裂开了,痛得身上流汗,流汗又刺激到伤口,于元一阵痉挛,在地板上像一条白蛆。
「你到底能说什么?」女人抓起于元头发,「该怎么叫?」
起初不明白的,现在明白了;
起初学不会的,现在学会了。
「汪、汪。」于元的头被抓起,殷勤地说,「汪!」
余之彬松开抓起头发的手,离开地板,从随身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个项圈。
项圈很明显狗用,有防丢失的名牌,余之彬把项圈的扣子解开,戴在于元的脖颈上。
于元低下头,看着项圈。
名牌上第一行写着小黑,第二行写着丢失请拨打电话,第三行是余之彬的电话号码。
「你自己弄丢了当人的机会,现在只能当狗。」女人说,「做我的狗,不用再去高考,也不用再上大学,更不用步入社会了,从此以后你连人话都不用说,只需要当好一只狗,我会供你的吃穿用度。」
「汪。」
于元趴在地上,模拟着摇尾的动作,竭尽全力配合,动用一切手段勉强自己。
做余之彬的狗很简单,每天三点一线。
全程跪在地上,需要光着身体,没有上床的机会,累了可以趴下去,需要活动的时候用四只腿,一旦站起来,接憧而至的是暴力。
吃饭用狗盆,上厕所进砂盆。
洗澡时由余之彬带进浴室,娱乐活动是「捡飞盘」。
只在余之彬家里待了几天,于元已经被培养出「狗」的心性,每天最期待的活动是捡飞盘,在余之彬家里,「狗」出声是不被允许的。
于元的脸埋在桌子下,蹭着余之彬的脚。
女人问:「想要了?」
不是的,不是的,于元摇摇头,是想玩飞盘了,女人却误以为是想「要」,塞了一根手指。
「汪、汪呜……」
身体一瞬间塌了,于元终于体会到了狗的感受,原来沟通障碍是这样的,原来狗蹭别人是吸引注意力的表现。
女人的手指增添了一根:「我不介意操狗。」
于元无意义地发出一串字节。
(本书又名90后青春物语)林一身上曾有过许多标签少年做题家九八五废物前大厂码农。一桩意外,让他沿着时光之河逆流而上,穿越十二年光阴。回到梦开始的地方,让所有遗憾通通不再发生!财富权势名声那些不过是我拥有过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一段少年事,一曲凡人歌。(第一卷少年自有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已完结...
官场失意,情场便得意,逛街都能捡着大美女,岂料此美女竟...
重生为一名氪星人,卡恩该怎么做?是与克拉克肯特一般,成为地球的守护者,被称为人间之神?还是与达克赛德一样,征服宇宙,征战四野,做那睥睨天下的王者?卡恩想说,我只想随心所欲,做我自己...
怎么样才能阻止爆炸呢?当李诗情不知如何做的时候,遇到了林枫。我可以帮你,但你拿什么来换?第一次当交换师的林风还没有多少经验,所以他直接错误的来到了赵公子的面前。来都来了,打一顿再走吧。林枫抄起了啤酒瓶淡淡的说道你特么也配姓赵?...
同居校园日常狗粮轻松神奇的距离锁定让我和同桌徐菁无法离开彼此。我们被迫开始了同居生活一起相处的过程中,我发现内向的她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不定闹钟就会睡懒觉郁闷了会鼓嘴喜欢可爱的小动物悄悄写网文并且车速快得飞起。好吧,我承认她是个有点可爱的女孩子但是!我的心里只有学习!笨蛋才会浪费时...
认识了小半年的美女邻居突然问他要不要在一起刘信安思考了短暂的几秒后笑着点头可几天后,她却突然消失之后又突然在电视机里出现刘信安感情我那喜欢白给的女朋友还是个大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