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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歌是那姑娘的艺名,是芙蓉坊里的管事妈妈取的,她是位红倌人,也就是所谓的窑姐儿。
林小鹿记得自己刚来牡丹镇的时候,最先认识的就是莺歌,那时候他还不太会说话,语言功能因为太久不用而产生了障碍,故莺歌只是把他当成了一个好看的有钱人,还是个哑巴有钱人。
后来,莺歌就成了酒馆的常客,每日变着法的调戏林小鹿。
不过老实讲,林小鹿对于莺歌并不讨厌,反而觉得她是个虽然命苦但很有担当的姑娘,比这新来牡丹镇的烦人小妞要强上不少。
酒馆里,三三两两的客人嘻嘻哈哈说着骚话,林小鹿作为掌柜就这么眯着眼睛半醒半睡的听着,偶尔会去给客人们倒酒,角落座位上的凌薇则一直好奇打量着他。
过了约一个时辰左右,客人们像往常一样渐渐散去,热闹的酒馆也再次安静下来,林小鹿见凌薇和四个老小子还不走,便想着要不要开始赶人,而他心思刚动,门外就再次走进熟悉的身影。
“小林掌柜。”
一身廉价服饰的莺歌来了,她今天来的有点晚。
林小鹿扶着下巴,看了她两眼,然后起身默契的去打酒。
角落里,凌薇和自己的四个下属好奇打量着满身风尘味的女子,目中带着些许好奇。
“小林掌柜,这几个外来人也喜欢你的酒?”察觉到凌薇的莺歌趴在柜台前小声询问。
林小鹿耸了耸肩:“谁知道呢。”
他打了一盅酒,掌心发热将其烫暖,道:
“酒我给你热了一下,能去淤。”
闻言,脸上盖着厚胭脂的莺歌一愣,随后下意识捂住自己的脸。
“小林掌柜你发现啦。”
林小鹿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问道:
“是遇到麻烦的客人了?妈妈没保护你吗?”
他不提还好,一提莺歌顿时眼圈泛光,低着脑袋,强压哭腔道:
“今天来了个很有钱的客人,妈妈没敢得罪。
小林掌柜您也知道,芙蓉坊比不上那些城里的大妓院,像这种不明身份的外来客人,我们命贱,惹不起。”
闻言,林小鹿没说什么,只是把酒盅往她面前推了推,然后递上一碟下午刚煮的盐水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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