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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刘静能想到,警方应该也能想到。事实也证明警方的确想到了这一点。
这就是刘静有意留给大姐的破绽。
刘媛媛即便知道如果向警方“承认”自己曾对袁世文的尸体进行过分尸有所不妥,却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如此“承认”,因为她没法改变“既定事实”。
实际上,在三姐弟串供之后的当天夜里,刘静才开着车到了水库,将袁世文的尸体打捞上来,这时才在他的尸体上制造出“分尸切割大腿”的“既定事实”。
同时,刘静还从袁世文的尸体中提取血液,带在车上回到老家,泼在猪圈的正中央。
也不知道刘静是用什么工具装了袁世文的血液,或许是水瓶,也或许就是一只碗、一只水杯,总之在此过程中,袁世文的血液溅落或渗出、沾染在他的车里,从而留下血迹,但他却没有注意到。
刘静在串供过程中,第一次单独向刘媛媛陈述时,或许是忽略了两名“杀手”的相关信息,但在刘招娣来了以后,再次陈述时,则极可能有意隐瞒了这一点,这样一来,他才是唯一一个知道陶强盛和陶立新这两个名字的人。
同时,刘静当着刘媛媛的面,故意向刘招娣陈述了自己被“抢劫”的错误时间,并且隐瞒了何双喜打发陶强盛和陶立新滚蛋的这一节。
当然,他的重点在于故意陈述错误的那个时间点。这样一来,刘招娣一旦向警方“承认”自己杀了何双喜和杜鹃,那么在她的口供中就会出现低级的时间逻辑错误,从而会让警方判断出她不是杀害这两个人的真凶。
刘静不知道陶立新已经死了,陶强盛也不记得最后一次对刘静实施谋杀的具体时间了,但这并不妨碍刘静认为警方会从他们嘴里核实“抢劫”的时间。
所以,这是刘静故意留在刘招娣口供中的“bug”。
万一在警方的怀疑和讯问中,刘媛媛一旦也向警方“承认”自己杀了何双喜和杜鹃,那么这两个人的尸体去向则势必牵扯出刘招娣。
当刘招娣因此接受警方审讯时,以她的心理状况和对大姐刘媛媛的敬爱之情,极有可能会在这样的关键时候“反水”,抢着把杀人的罪名都往自己身上揽。
刘媛媛和刘静一样,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明知道刘静有意说错了自己被“抢劫”的时间,却故意没有指出来。
综上种种,不难看出来,在刘静眼里,事情的发展原本应该是这样:
警方就袁家两兄弟的“失踪”首先调查到了刘媛媛头上,刘媛媛承认自己一个人杀了这两兄弟,但警方根据她的口供和尸检情况,再综合考虑她的医生身份,极可能就会怀疑她不是真凶。
即便警方对此有所忽视,或者刘媛媛成功蒙混过关,甚至警方对何双喜和杜鹃的死也怀疑到了刘媛媛头上,刘媛媛因此再次“承认”自己杀了他们,但在她的这些相关口供中却仍然留有“bug”:她不知道那两名“杀手”的相关信息。….
刘媛媛如果知道章保贵的事迹,或许就能从他那里获取灵感,编出一个自己把何双喜和杜鹃的尸体都放进汽油桶里烧成了一堆灰的故事。
可惜她没听说过章保贵,也或许在处理尸体方面缺乏想象力,又或许担心刘招娣意因为留下了无法清除的证据,说不定哪天就会东窗事发,因此只能“如实”向警方交代,说是刘招娣帮忙处理了尸体。
这样一来,刘招娣势必会被带进警局接受审讯。
如果刘招娣老老实实只承认自己帮忙处理了这两具尸体则最好不过,如果她头脑一热,突然向警方“承认”这两个人是她杀的,那么她的口供中也会留下一个“bug”:刘静被“抢劫”的时间不对。
刘静既然想法设法在大姐二姐的口供中都留下“bug”,这就显示他绝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大姐二姐被带进警局而置之不理:警方只要将刘媛媛带走,他极可能就会去自首。
当警方就袁家两兄弟的“失踪”审讯完刘媛媛,却察觉出她“试图对袁世文进行分尸”的这一节口供不对劲时,刘静却突然冒出来,说人都是他杀的,大姐只是想帮他顶罪,警方自然会倾向于相信他的口供。
同样的道理,万一警方对刘媛媛的怀疑,不止认为她和袁家兄弟的“失踪”有关,甚至还将杜鹃和何双喜的“失踪”也怀疑到了刘媛媛头上,并且刘媛媛也都“认罪”,他也同样能推翻刘媛媛的口供,转而让警方认定他才是真凶。
刘媛媛只要“承认”自己杀了杜鹃和何双喜,警方势必就其口供相关内容向刘静核对是否属实,甚至会将陶强盛、陶立新抓来核对,这也正是刘静想要的。
在刘媛媛的供述中,刘招娣因涉嫌帮忙处理尸体,被警方审讯,即便她突然“反水”,说杜鹃和何双喜都是她杀的,刘静也同样会以此让警方认为她的口供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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