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于是人人洗了手来吃饭。
主食乃是白粥。
因考虑到下午何七、程子坚两人还要上课,怕二人中途就饿,那粥煮得很稠,煮出来就整锅湃进水里,此时已经半凉不凉,正合入口。
宋妙一请动筷,其余人或是先去夹鬼鸡,或是看上那瓠瓜酿肉,也有吃蒸鸡的,唯有何七,当先一筷子就夹上了那凉拌蒜薹丝。
无它,自己撕的!
一筷子蒜薹丝将将送进嘴里的那一刻,还没来得及吃,就已经香得何七一个激灵。
蒜薹本身就很香,那香似蒜又不似蒜头,没有蒜头那一股子刺激,更清新、更柔和,此时被撕成丝,又裹满了料汁——料汁里花椒被热油彻底激发,一股子麻香。
等终于咬下去,他的牙齿立刻感受到了一种奇特的脆。
蒜薹最外层是有一层膜的,老蒜薹白膜偏厚,咬起来甚至会有一点阻牙,哪怕是嫩蒜薹,牙齿穿透的时候也会有轻微的一点迟滞感。
但此时每一根都被顺着纹理撕成小小的四条,白膜只剩下很可怜的的一点点,牙齿一到,吃起来只有脆嫩,嚼着全是“唝唝的”的动静。
无敌清爽的一口。
凉凉的,又酸又辣,咸中回甜。
两种醋调和,酸得又足又明亮,茱萸芥末籽下得好,辣味也足够明显。
眼下蒜薹是时菜,正当季,嫩生生,甜丝丝。
那甜是一种非常招惹人的甜,再浓一点,就过分馥郁,再淡一点,又太过轻微,它正正好卡在两者之间,又因宋妙时机恰好的焯水,断了那一股子蒜辛味,最大限度地保留住了脆嫩和甜。
裹着料汁的蒜薹之香又蛮狠又霸道,稍稍嚼两下,就霸占了你的嘴,浑似什么蛮将军,所到之处,尽要插旗做它的疆土。
等吞进肚子,从舌头到上颚,再到喉咙,上抵鼻腔,下至肠肚,混球将军挥舞着那一股浓香四处逡巡肆虐,大有“你不夸我香我就不走了有本事你撵我走啊你撵我我也不走”的架势。
不过这样的香,根本也撵不走。
吃完之后,嘴里全是回味,又有那一股花椒辛香缩在背后,畏畏缩缩在嘴里、鼻腔里最后冒出个头来,跟你打个招呼“哎,还有我在这里呀!”
何七一筷子又一筷子,拿凉拌蒜薹丝拌粥,食欲开了又开,早忘了什么叫“没胃口”。
开食欲的不止有何七,还有对面的程二娘。
她不好意思乱夹菜,便只好冲着自己面前的鬼鸡下手。
那鸡皮是从没有见过的颜色,要不是听得宋妙解释过这鸡唤作乌鸡,外表通体灰黑,她当真要不敢下筷子。
但一进口,就吃得她精神一振。
又酸爽,又咸辣,偏偏还特别清新。
黎檬子的浓酸里还带着柑橘特有的香气,是果子的酸,虽然浓,却不刺,茱萸芥末籽的辣,大芫荽、香柳、荆芥、薄荷蒜粒等等切碎后拿石杵臼出来的异香,这一切都是为了衬托那乌鸡的味道。
鸡肉撕得小小一条,非常容易入味,本身是紧实的,鸡养得够久,肉就有嚼劲,久煮也不烂,也不柴。
走一步,看两部,谋三步,在步步惊心的官场,如何披荆斩棘,红颜相伴,看一个亦步亦趋的基层青年,如何一步步打造属于自己的辉煌...
瑶瑶,我们分手吧。我是念念,我不叫瑶瑶。啊,念念啊,对不起,你等一下。…念念是吧,不好意思,你也分。哥,您这哪是分手啊,您这简直就是公司裁员啊。简介无力,请直接移步正文,不好看请砍我!!!已有百万字精品老书,我的恋爱画风有些不正常喜欢的可以去支持一下...
父亲惨死,林易放弃挚爱的初恋入赘陈家,他发誓一定要爬到权力的巅峰,调查出当年的真相!...
捡漏鉴宝,全凭经验,林凡却选择走捷径!救命钱被坑,还遭遇女朋友背叛,林凡走投无路之际,获得能鉴宝金手指。从此他步步为营,脚踩仇人,拳打奸商,混的风生水起。青铜青花,翡翠美玉,金石字画,古玩收藏,天下奇珍,尽在手中。...
穿书爆笑沙雕老六们不说自己有读心术团宠没素质前期疯癫文学he殷娇穿书十年,终于在某一天,觉醒了她穿到一本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里,男女主之间的故事一千多章,全员没嘴是狗听了都摇头的程度好消息女主是她姐,结局he坏消息她家被抄了,全死光光了从此,殷娇为了改变书里的结局可谓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片段一失踪多年的女主长姐回家,殷娇带领一众人给足了自己姐姐排面我为我姐举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炮灰觉醒,一群老六偷听我心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先校园后都市破镜重圆1夏鸢蝶走出大山那年,刚满17岁。她提着破旧的行李箱,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扎着土丑土丑的双蝎尾辫,迈进了资助人那个像公主城堡一样的家里。富贵迷人眼。但夏鸢蝶不看。她只想考个...